东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10-08 12:06:26来源:东南大学研究生院

  4.在职人员报考我校“定向就业”博士生前,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在申请表上填写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否则申请无效;如被录取,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上学期间,按学校规定交纳学费;不转人事和工资关系,不参评和领取学校的各类奖学金和生活补助。

  5.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关于各专项计划招生

  1. 报考对口援建西部院校、援疆师资等专项计划考生由所在学校(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推荐,按申请考核方式报考,通过资格审核后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待教育部正式下达专项计划后再确定拟录取名单。

  2.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随报考材料一起寄送研招办。

  3.教育部如下达我校其他专项计划,我校将及时公布相关招生政策和信息。

  七、关于专业学位博士生招生

  我校专业学位博士生招生包括工程博士和临床博士,招生工作预计安排在2019年3月进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八、关于产业教授作为第二导师合作招生

  根据苏人才办〔2016〕11 号《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的通知》精神,省产业教授作为第二导师与我校相关学院博导合作招收和指导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相关招生信息详见:《东南大学2019年产业教授合作招收博士生名单》。

  九、其它说明

  1.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核在考核阶段进行,除审核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或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的硕士学生证)外,往届硕士生需审核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外校应届硕士生需审核硕士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核。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按要求提前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取得境外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

  2.档案审核

  博士生录取类别确定和档案审核是学籍管理的重要环节。除定向博士生外,非定向应届硕士生在硕士毕业后办理档案调转手续,非定向往届硕士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的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和进行档案审核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学校将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在档案、人事、工资关系等方面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对于协助考生弄虚作假的单位,学校今后将对其单位职工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进行严格审核。

  3. 我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经江苏省物价局批准,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万元/年,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学校从2017年起,设立“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2万元/人,用于奖励优秀的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新生。

  4.我校博士生培养基本学制为4年,本科直博生为5年。

  5.我校不出售往年试题,不指定参考书,不办考前辅导班。

  6.若2019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攻读东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①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②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③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硕士学位。

附件下载:

《东南大学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东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东南大学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东南大学2019年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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