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2019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简章

2018-10-30 16:05:21来源: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三、招生类别及人数

  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所有招生专业不招收定向就业博士

  研究生(不包括国家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计划”只招收硕博连读生。

  招生专业目录上注明的招生人数为我院 2019 年的招生计划

  数,包含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的招生人数,“申请-考核”制招

  收博士研究生计划数将于网上报名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公布,供考生参考,请考生务必留意网上信息。

  有关博士生导师的介绍,请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网站或中

  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网站浏览了解。

  四、报名程序

  1、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和交费。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请于 2018 年 11 月登录中山大学研

  究 生 院 博 士 网 上 报 名 系 统 ( 网 址 :

  http://graduate.sysu.edu.cn/zsw/),提交报名信息,缴纳

  报名费(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报名的具体时间、办

  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2、提交纸质材料。

  网报成功后,请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前将以下纸质申请资料寄(送)达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办公室(自备信封统一装入)。截止 12 月 13 日仍未收到材料者,视为放弃报考。

  所需提交材料共计 11 项: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 2000 字。

  (3)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不少于 3000 字。

  (4)成绩单:本科、研究生阶段成绩单(需就读学校的教务或研究生主管部门盖章)。

  (5)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已发表论文、未发表的工作论文或学位论文,不超过 3 篇。

  (6)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空白表从网上下载)。

  (7)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时

  补交)。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9)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 份(居民身份证、护照)。

  (10)学生证复印件 1 份(往届生无需提供)。

  (11)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空白

  表从网上下载)。

  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或送(寄)

  报考材料至我院查验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3、邮寄地址或直接递交

  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办公

  室 F311 陈老师收 邮编 519082(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博士

  生申请-考核制”)

  注:① 以上申请材料请按顺序编号提交,若上述申请材料

  不全,将不予受理;② 所提交材料不退还;③考生须承诺学历、

  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

  造假或抄袭,即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被取

  消学籍。

  五、材料审核

  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办公室对照上述报考条件要求,对

  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形式审查。学院组织以博士研究生导师

  为主的材料审核小组对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

  单,并于 2018 年 12 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示。

  六、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是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训练和素质、分析和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于 2019 年 1 月举行,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学院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包括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能力四个

  部分:英语考核考生的口语表达能力、听力理解能力等;专业

  基础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分析操作能力等;专业综合考

  核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综合能力的考核由考生

  向考核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

  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

  由等。每人面试不少于 60 分钟,其中 PPT 陈述时间 20 分钟。

  面试总分 600 分,其中英语 100 分、专业基础 100 分、专业综

  合 100 分,综合能力 300 分。

  七、录取与调剂

  1、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报

  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2、英语低于 6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基础低于 60 分的

  考生不予录取;专业综合低于 6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综合能力

  低于 18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不接受破格录取申请。

  4、综合考核合格但未能在所报学科录取者,可视情况向相

  近学科申请调剂。

  5、如学院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近学科考生的调剂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院的申请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及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参加综合考核。

  八、学费及奖助金

  博士研究生的学费及奖助金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 其他

  1、在学期间,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外从事兼职工作。

  2、学费缴纳、最长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生住宿等按中

  山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3、本说明由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办公室 陈老师

  电话:0756-3668587

  邮箱:ifcen_postgrad@126.com

  招生相关信息查询请登录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网站

  (http://ifcen.sysu.edu.cn/),查看招生就业—研究生招生

  信息栏目。




附件下载:中山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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