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10-31 14:33:50来源: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1)《报考江苏大学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原件一份(附件1);

  申请硕博连读或优秀导师自主招收的考生,还须提交江苏大学硕博连读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或江苏大学优秀导师自主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3)和申请表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与报考学科有关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原件二份(附件4);

  (3)近三个月内体检表原件一份(附件5,可在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

  (4)思想政治考核表原件一份(附件6);

  (5)获最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学硕士生还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开学报到前补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获境外学位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6)本专科阶段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7)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成绩单加盖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章)原件一份、硕士学位论文摘要一份(在学及应届考生无需提供);

  (9)在职人员报考定向需出具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无固定格式),在职人员报考非定向需提交《在职人员报考非定向博士生申请表》(附件7);

  (10)思政骨干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交:1.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8),须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以及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盖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2.一篇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相关领域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1份(须有封面、目录、正文)。

  六、综合考核办法

  (一)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申请考核办法:

  11月27日前由招生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高级职称专家组成专业背景评估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确定考生推荐名单并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定后在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外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考生基本信息、取得硕士学位时间、报考类别、报考导师、科研成果支撑材料(目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

  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对照本简章要求,制订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该包括招生计划、导师招生人数限额、专业基础及综合能力考核办法、考生咨询及申述渠道等,报研究生院审核后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对外发布。

  12月4日前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对推荐考生进行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考核方式可采用笔试、PPT汇报、答辩等形式,并给出得分(百分制),确定初步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二)普通招收申请考核办法:

  普通招收考试应及时关注12月份公布的学院剩余招生计划。

  2019年3月5日至3月9日凭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1、普通招收英语水平测试题型包括词汇与语法、阅读理解、英汉互译和写作等。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综合考核阶段进行;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

  初试日期: 2019年3月9日上午8:30-11: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初试地点:江苏大学校本部研究生楼。

  初试科目成绩将于2019年3月底公布,考生可凭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英语水平测试成绩,我校不单独寄发成绩通知单。

  2、综合考核

  英语水平测试通过者进入综合考核环节,测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

  (1)基础理论笔试考核。由学院自定是否组织本学科基础理论笔试考核(笔试成绩占综合考核总成绩的30%),组织笔试的学院应将考核方案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2)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各学院按照本单位博士生招生实施细则中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考核。

  七、录取

  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的考核意见进行审定后确定拟录取名单。优秀导师自主招收拟录取考生超过招生总计划5%时,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家投票表决确定拟录取名单。

  普通招收:学院按照定向和非定向考生考核总成绩分类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核总成绩及本学院剩余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定向生源人数(思政骨干专项计划除外)不超过本学院招生总人数的15%。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类。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在职人员报考我校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前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如被录取,须在博士入学前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

  定向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录取前,学校与考生及考生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在校学籍档案由学校寄发定向单位人事部门。思政骨干专项计划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八、入学日期

  秋季入学。入学报到时间为2019年9月入学 (以入学通知书为准)。届时由学院核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九、学制与学费

  (一)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4年。

  (二)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年,最终以省物价局备案为准,按规定学制年限计收。

  (三)为鼓励优秀生源报考我校,我校设置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硕博连读招收享受A等30000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13500元/学年,非定向100%覆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生均16000元/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30000元/学年,按国家下达指标评定),以及高水平论文单项奖、科研实践创新赛事单项奖、优秀学位论文单项奖和“三助一辅”助学金等,具体参照学校相关文件。

  十、导师招生指标

  每位符合条件的优秀导师每年自主招收人数不超过1名;每位博士生导师硕博连读招收及普通招收考生招生人数由各学院根据本单位情况自定。

  凡人事关系不在我校的导师为外聘博士生导师,每两年限招1人;若学科有多余指标并允许其招生的,可每两年限招2人,但需向学校缴纳10万元调节金/生。

  “博士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由招生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专项计划不在各学院招生总规模内),由研究生院制订专项计划分配方案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十一、其他

  (一)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须遵照所报考学院博士研究生报考与录取的补充规定。(详见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招生”板块或各学院网站)

  (二)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在初试前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相关报考费用不予退还。

  (三)考生与所在学习、工作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概不负责。

  (四)考生在报考前须与拟报考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取得联系,并征得导师的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原则上只能报考定向,如确需报考非定向,须填写《在职人员报考非定向博士生申请表》,录取前须办理离职手续,入学后不得转为定向培养。

  (五)学生可选择我校在聘的产业教授作为合作指导教师,报考阶段需征得第一导师及合作导师同意并在“备用信息”栏中注明合作导师姓名。合作导师联系信息请参考“江苏省第三批产业教授 (兼职)名单(合作高校:江苏大学)”(网址:http://yjsy.ujs.edu.cn/info/1066/3070.htm);“江苏省第四批产业教授 (兼职)名单(合作高校:江苏大学)”(网址:http://yjsy.ujs.edu.cn/info/1066/5193.htm);“江苏省第五批产业教授(兼职)名单(合作高校:江苏大学)”(网址:http://yjsy.ujs.edu.cn/info/1066/5737.htm)。

  (六)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八)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相关文件有冲突,则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九) 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11-88780086。

附件1、报考登记表.docx

附件2、“硕博连读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3、“优秀导师自主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4、专家推荐书.docx

附件5、体检表.docx

附件6、思想政治考核表.docx

附件7、在职人员报考非定向博士生申请表.docx

附件8、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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