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昆明植物所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11-19 14:53:41来源:中科院昆明植物所

  七、录取和入学注册

  (一)我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含面试成绩,以及对考生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初试成绩达不到规定的分数线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也不予录取。

  (二)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全部属于定向培养。

  (三)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任何考生均不得以保留入学资格等方式延期入学。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我所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录取为直博生的,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者,或者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八、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制定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九、学制、收费及待遇

  本所自2019年起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执行4年制(达到毕业要求,最多可提前一年申请毕业);直博生基本学制为6年(达到毕业要求,最多可提前一年申请毕业)。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有实际培养单位的定向生在入学前须向我所一次性或分期缴纳30000元培养费,不缴纳学费。硕博连读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入学时,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 直博生入学时即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对应的奖助体系。

  非定向博士生入学后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所奖学金”和“助研奖酬金”等奖助学金,还可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中科院各类奖学金以及冠名奖等。具体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和我所相关文件执行。

  十、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定向地区就业。

  十一、其它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所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所不承担责任。

  (二)本简章如有与国家和中国科学院大学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联系部门:研招办

  联系人:沈依

  电话:0871-65223034-803

  传真:0871-65223034-804

  E-mail: yzb@mail.kib.ac.cn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蓝黑路132号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

  邮编:650201

  网址:http://www.kib.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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