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11-20 10:56:30来源: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⑤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⑥《现实表现情况表》;

  ⑦《发表或出版论文、著作、教材和科研成果目录》;

  ⑧报考自述(含报考理由和学习规划,1000字以内, 落款处亲笔签名);

  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审核未通过者)。

  2.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

  ①《报考登记表》1份、《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少干计划”考生提供)1份;

  ②《专家推荐书》2份(两位专家各1份);

  ③《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的复印件各1份;

  ④学历证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⑤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研究生院(部、处)]出具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1份;

  ⑥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

  ⑦《现实表现情况表》;

  ⑧《发表或出版论文、著作、教材和科研成果目录》;

  ⑨报考自述(含报考理由和学习规划,1000字以内, 落款处亲笔签名);

  ⑩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审核未通过者)。

  3.同等学力考生

  ①《报考登记表》1份、《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少干计划”考生提供)1份;

  ②《专家推荐书》2份(两位专家各1份)、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专家的《同等学力论文评审意见书》2份(两位专家各1份);

  ③6门以上(含6门)《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的复印件1份;1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与报考学科相关、且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或1部已出版的学术专著复印件1份;

  ④《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⑤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⑥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⑦《现实表现情况表》;

  ⑧《发表或出版论文、著作、教材和科研成果目录》;

  ⑨报考自述(含报考理由和学习规划,1000字以内, 落款处亲笔签名);

  ⑩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审核未通过者)。

  (四)退费

  不符合招考要求、材料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报名费将统一在报名截止后安排退费,退款一律返回考生缴费所用支付账户。报名成功的考生已缴纳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七、现场确认及领取准考证

  2019年4月12日上午9:00—11:40,下午14:30—16:40,考生可凭二代身份证、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持学士学位证书、六门课程成绩单及论文(或著作)原件,应届硕士考生持学生证原件]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和报名费发票。

  八、初试科目及初试方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采用笔试形式。初试考试科目: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及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在网报时申请免试)、外国语(基础外语,考试说明:研究生院网页→招生管理→文档下载))和两门业务课,每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180分钟。外国语听力测试安排在复试中进行。

  九、初试

  2019年4月13日至14日,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初试。初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考生可查阅并打印初试成绩。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复查申请,我校将组织专人进行核查并统一公布核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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