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学院2020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简章

2019-11-28 18:07:00来源:网络

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学院2020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考博英语为广大考生分享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学院2020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希望能为大家在考博中提供到帮助。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北京化工大学 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北京化工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

学院成立院长任组长的“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处理申诉,并对选拔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材料审核小组由不少于五名本学科教授(申请人导师回避)组成,负责对申请人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与初选。综合素质考核专家组每组由不少于五名本学科教授(至少 2 名为外单位专家、申请人导师不进入专家组)组成。

三、选拔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条件

申请者须具备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报名条件,原则上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同时考生应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科研潜力,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如:省部级以上(含)科研项目骨干成员,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科技奖励,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等。

同时考生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申请者为全日制优秀应届或往届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入学时未取得硕士学位者取消其当年的博士研究生录取资格);

2. 已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境外获得学位者需要在申请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二)外语水平(符合以下任一项)

提供以下至少一项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具体包括:TOEFL,GRE,雅思,国家英语六级考试,WSK(PETS5);或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全日制学习一年以上(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或提供其它可以证明自己英语能力达到相应水平的材料。

北京化工大学2020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外语水平要求.png

四、选拔程序

1.报名申请

报名网址:http://yjsy.buct.edu.cn:8088/zsgl/bswb/(选择“申请考核制”方式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19 年 11 月 5 日—28 日

2. 提交的申请材料

考生务必在 2019 年 11 月 28 日前将报名材料送交至我校东校区无机楼 216 办公室(为避免丢失,办公室不接收直接邮寄),逾期不再办理。联系电话: 010-64434899。

需要提交的报名材料如下:

(1)北京化工大学 2020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系统中报名下载打印);

(2)北京化工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3)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4)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往届硕士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5)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

(6)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北京化工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仅申请者提交,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8)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9)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3000 字左右,包括“目的意义、主要研究内容、预期成果”等);

(10)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11)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公开发表的论文,限中文核心期刊研究论文和 SCI 收录论文,作者排名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获奖证书,不限排名;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前 3 名);

(12)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材料的复印件。

所有材料均需使用 A4 纸,按材料清单顺序整理好,若材料提供存在错漏,或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我院有权不予以受理,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格审查材料一律不退还。

3.缴费

考生须在 2019 年 11 月 28 日前交纳报名费 200 元(若在多个学院申请了多个志愿,则需按志愿个数交纳报名费):登陆“北京化工大学收费平台”微信公众号(账号:gh_0314f498a130),点击“校园缴费”,用户名为报名号,初始密码为 666666,在 “账单交费—待交费”中即可看到交费明细。

4.学院审核

化学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请者资格、申请材料、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评估与初选,综合考生的学习成绩、科研业务能力、外语水平、拟招生导师的推荐意见,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于 2019 年 12 月 13 日前对通过初审考核的考生材料,在学院网站上(http://chemistry.buct.edu.cn/)进行公示。

5.综合素质考核

学院综合素质考核小组由 5 名以上教授组成(至少 2 名为外单位专家,申请人导师不进入专家组),对通过初审考核的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考核,重点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等方面,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各专业参加综合素质面试考生的成绩均按照从高到低的次序排队。

申请人针对自己的研究课题及科研成果做一次学术报告(时长约 15~20 分钟),内容主要包括:课题背景、研究内容及其学术价值、申请人本人主攻内容和目标、申请人本人为主的工作成果、今后博士阶段的工作计划等。评委提问环节约 10~15 分钟,并根据申请人情况进行评分。综合素质考核时间初步定于2019年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拟录取名单审核

化学学院考核制博士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后上报研究生院,该 “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7.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与复试工作同步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的有关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最新通知。

五、监督机制

考生在通过“申请-考核”制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过程中,如果对综合素质考核等方面有疑问,可首先向化学学院提出申诉,由我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领导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

六、其他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学校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甚至学籍。其他事宜按照《北京化工大学 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本实施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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