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社会发展研究院2021年博士复试录取细则

2021-05-25 11:37:27来源:西南财经大学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工作已经展开,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将为广大2021考博考生发布转载各博士招生单位发布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及导师联系方式,以下是西南财经大学社会发展研究院2021年博士复试录取细则。

  点击查看:全国各院校2021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汇总

  为做好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组织领导

  社会发展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并对其过程和结果负责,同时受理考生的申诉。

  申诉电话: 028-87092518

  第二章 招生计划

  我院拟招生计划总数4人,其中人口学2人,社会学2人。

  注:最终招生录取计划根据学校实际下达计划为准,我院将适当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微调。

  第三章 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考核、导师评价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三部分。其中,专业考核和导师评价部分实行量化打分,满分均为100分。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量化打分,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专业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方面,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专业考核可参考《西南财经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专业课科目及考核形式。

  导师评价。由考生所报考导师独立负责,应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包括科研计划书、已发表论文、学术能力、培养潜质等。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术道德等。

  第四章 复试组织

  报到时间:2021年5月30日12:30-13:15

  报到地点:柳林校区颐德楼H506

  复试费用:复试费120元/人,请关注社会发展研究院微信公众号的缴费通知并在面试前完成缴费。

  考生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准考证。

  (2)《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考核表》。《导师考核表》中包含考生研究生计划书、考生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3)满足《西南财经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试科研加分规定》条件的考生,须提交科研成果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科研复印件应当包含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等材料)。

  备注:每一份提交的材料右上方都需手写上本人的名字、身份证号以及日期。

  复试安排

  面试时间:2021年5月30日 13:30——18:30

  面试地点:柳林校区颐德楼H507、H508

  面试程序规范,有现场记录、评语和成绩,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程序:

  (1) 面试开始前30分钟公布分组情况。

  (2) 考生自我介绍(2分钟内)。

  (3) 专业问题抽签。

  (4) 面试专家提问,考察学生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外国语能力等。

  (5)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第五章 科 研

  实行科研加分制。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于报到时根据要求提交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我院负责对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对科研成果等级进行评定。

  加分条件:

  1. 科研成果必须为学术论文;

  2. 必须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 必须为近5年内公开发表;

  4. 考生须为论文的第一作者。考生硕士期间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考生为第二作者的,可以视为第一作者。

  加分标准:

  考生可提供多篇具有代表性的论文作为加分项目,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加分分值参照《西南财经大学学术期刊等级分类目录(2018版)》的规定分为以下四个级别。

科研成果级别

分值

A+级期刊

5分

A级期刊

4分

B级期刊

2分

C级期刊

1分

  第六章 录 取

  根据学校下达的录取计划,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优先录取初试总分较高的考生;综合成绩及初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考核成绩较高的考生。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60% +专业考核成绩×30%+导师评价成绩×10%+科研加分

  其中,专业考核成绩=面试成绩×100%

  录取应遵守以下原则:

  1. 在合格生源中,依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按专业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分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若初试总分也相同,则专业考核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2. 严格控制录取结构。全脱产和在职攻读考生分别排序,分类录取。全校录取在职攻读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下达计划的15%;

  3.专项计划单独排名,计划单列,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复试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 加试科目成绩未达到60分。

  第七章 其 他

  拟录取为全脱产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入学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或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实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我院将按照相关规定在网站上进行信息公开。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拟录取的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本办法由社会发展研究院负责解释。如遇与国家教育部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教育部的文件为准。

  社会发展研究院

  2021年5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yz.swufe.edu.cn/web/2021-05/24/2021052418435088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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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字: 博士复试录取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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