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理工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3-02-22 15:17:03来源:网络

  东华理工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其中包括:招生规模、学习形式和学习年限、选拔方式、博士申请条件、考博申请材料、招生计划及培养方式等相关内容。

  一、招生计划

  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32人,2023年的招生计划以当年国家文件批准下达数为准。

  二、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

  普通招考:是指招生单位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申请-考核”制:是指符合招生单位相关报考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硕博连读:是指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二年级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三、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名的考生,除满足普通招考的基本条件中1、2、3、4点外,还须符合《东华理工大学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中的规定。

  (三)以硕博连读方式报名的考生,除满足普通招考的基本条件中1、3、4点外,还须符合《东华理工大学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中的规定。

  四、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考生于2023年1月3日—2月12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报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bsbm/)进行报名,按要求上传照片、录入本人信息、下载报名相关表格。

  (二)材料提交

  1.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2月13日—3月2日

  2.提交材料如下: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个人业绩汇总表(一式五份);

  (3)思想政治审查表;

  (4)两位专家推荐书;

  (5)身份证复印件;

  (6)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包括本科、硕士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硕士生须提交在校生证明和学生证复印件;

  (7)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盖有主管部门公章);

  (8)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及答辩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为硕士论文开题报告、硕博连读无需提交)。

  (9)“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考生须提交申请表,并提供外语水平成绩证明(CET4;CET6;TOEFL;IELTS;PETS5等)、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等复印件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核,报名材料不予返还。

  3.提交方式:

  (1)普通招考的材料邮寄或交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开区广兰大道418号软件楼312)

  (2)“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的材料邮寄或交至各相关招生学院(地址详见各招生学院网站)。

  (三)资格审查

  1.普通招考:校研招办收到考生报考材料后进行资格预审,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校研招办统一通知。

  2.“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招生学院收到考生报考材料后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名单提交研究生院复核,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各招生学院统一通知。

  五、考试形式

  (一)考试时间:初定在3月至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待定。

  (三)考试内容:普通招考的考试内容为笔试、综合考核;“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为综合考核。

  1.笔试:包含英语、业务课1(基础课)和业务课2(专业课),每门课满分100分。具体笔试科目请查阅《东华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综合考核:满分100分,考核内容包括思想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及外语水平等。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

  依据考试成绩,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具体的复试录取办法由各招生学院确定并对外公布。

  综合考核结束后,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汇总;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全校拟录取名单。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各类考试;

  2.笔试成绩、综合考核成绩低于合格线的考生;

  3.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政审及体检不合格者。

  (三)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所有录取考生均需全日制在校学习,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七、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学校考试期间不统一安排体检,拟录取考生自行去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报告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到各招生学院;体检报告应真实客观,体检不合格者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八、学制、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

  (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年。

  (三)学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供了覆盖面广、类型多样的奖助学金,其中学业奖学金100%覆盖。

  九、其他说明

  (一)报考前,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要求,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和学籍。

  (二)考生须征得所报考的导师同意,方可报考。

  (三)博士研究生报考(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2023年我校录取定向就业类别博士研究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20%,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录取类别确定后不予更改,其中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在录取前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在入校前与我校及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四)现为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报定向就业的考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一概不负责任。

  (五)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不提供购书服务。

  (六)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将在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指导下开展。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七)以上文件如与教育部招收博士研究生相关文件冲突,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十、招生咨询

  学校名称:东华理工大学

  单位代码:10405

  学校网址:https://www.ecut.edu.cn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开区广兰大道418号

  邮政编码:330013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1-83898509

  联系人:雷老师、邓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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