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招考(第一批次)博士研究生招

2024-12-05 16:52:59来源:网络

宁波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招考(第一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4日-2024年12月31日。更多通知详情见本文介绍。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2025年普通招考(第一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详见《宁波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其中:

1.学术学位博士专业仅按全日制学习方式招生。

2.我校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教育专博)2025年是否有非全日制招生计划目前并不确定,因此一般按全日制学习方式招生。若考生最终仍按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报考,则非全日制教育专博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并且,最终我校2025年能否招收该类考生,要视上级部门下达给我校的2025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情况而定。

3.按招生导师(指导老师)单独排列且招生方式为硕博连读或兼有硕博连读、普通招考的招生计划(拟招收人数),若在硕博连读招生环节已完成并且后续无追加计划,则不再以普通招考的方式招生。

二、报考条件

符合《宁波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要求,并且符合各招生学院(含学部,下同)“2025年普通招考(第一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报考条件与要求。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4日-2024年12月31日。

2.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我校“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yjszs.nbu.edu.cn/)进行报名。网报系统上所填的各项信息必须规范、准确、完整,填写要求见《宁波大学2025年博士网上报名系统填写说明(普通招考)》(附件1),请仔细阅读。

3.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的电子照片,照片背景为单色(白色、蓝色、红色均可),大小20-40KB,jpg格式,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二)提交申请材料

1.《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须手工填写完整的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应届考生须所在学校院系所盖章,往届考生须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2.《宁波大学2025年普通招考博士生申请表》(附件2);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书(3000字左右)(附件3);

4.各类考生还需准备以下相应材料: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2)应届硕士考生: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4,需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盖章)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须在同一页上);

7.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公章(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9.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利、专著、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其中,报考教育博士考生相关材料的目录清单、对应的复印材料均需加盖所在工作单位公章);

10.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尚未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进展情况等);

11.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附件5,推荐书须由推荐人所在单位盖章,由推荐人密封并在封口签字),其中:报考教育博士的考生,拟报考的导师不得作为推荐人;

1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6);

13.报考非定向的考生须签订非定向报考承诺书(附件7);

14.报考定向的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并同意脱产学习证明材料(附件8);

15.在职报考全日制非定向教育博士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同意离职的证明材料(附件9);

16.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见各学院“2025年普通招考(第一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

报名结束前按提交申请材料要求将报名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通过我校“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yjszs.nbu.edu.cn/)“材料上载”进行上传,纸质材料请考生于2024年12月31日前按各招生学院“2025年普通招考(第一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规定的材料要求和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具体份数要求等请详询招生学院。

考生应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或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核

招生学院对考生资格及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查与把关。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予进入材料审核环节。

(四)材料审核

招生学院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打分。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须加权计入总成绩。

(五)复试综合考核

1.招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材料审核成绩,一般按不低于1:1.2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综合考核人员名单(生源不足的专业除外)。

2.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2025年3-5月期间(具体安排以我校通知为准),由各招生学院具体安排组织。

3.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基础考核(笔试)、外语水平考核、综合面试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方面。

4.招生学院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按总成绩(材料审核占50%,复试综合考核占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专业基础考核成绩或复试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注:具体详见我校各招生学院“2025年普通招考(第一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

四、报考注意事项

(一)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一般为全日制。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其中: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须在入学前转入学校;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不转人事档案,不转组织关系,不迁移户口,不负责就业及派遣等事宜。考生报名时须根据自身情况慎重选择就业方式,准确填写,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二)考生应按要求提供真实信息和相关材料,因提交信息或材料有误、报考材料提交(寄送)超期等而造成不能报名、复试、录取或学籍注册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三)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申请程序,或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五)谨防诈骗。我校2025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报名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如有冒充学校工作人员以各种方式让考生交费的,请及时致电招生学院核实。

(六)教育专博最终的拟录取名单,须待上级部门下达我校相应招生计划后,方可确定和公布。

(七)本通知如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或国家调整招生政策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五、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graduate.nbu.edu.cn/zsgz/zssy.htm

宁波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详见原文链接

学院联系电话:详见各招生学院“2025年普通招考(第一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

如需查看附件,请见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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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字: 宁波大学 2025考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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