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

2024-12-19 18:37:33来源:网络

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其中包括: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报名与考核等相关内容,有报考意向的考生可以来了解一下。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对我校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

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须先行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网址:https://mz.chsi.com.cn/mzjh/stu/)提交申请信息(申请的类别、报考单位、报考学科等须与我校招生信息一致,详见第三部分),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考生被录取后需将取得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1份)”寄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事项将另行告知)。

二、招生对象

我校骨干计划包括三种类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普通项目)、南疆高校教师专项、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以下简称“克拉玛依专项”)。其中普通项目招生计划6人,录取的汉族考生不超过1人。

(一)普通项目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省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省市的少数民族考生,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省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二)南疆高校教师专项

招生对象不限民族、不限生源地,其中在职考生须为在南疆地区高校工作的在职人员。被录取考生毕业后定向到南疆地区高校就业。

其他事项,可查阅“关于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的公告”(见附件)。

(三)克拉玛依专项

招生对象不限民族,但应为生源地在新疆(含兵团)或报名时在新疆(含兵团)工作满3年以上的考生。其他事项,详见“克拉玛依专项说明”(见第六部分)。

三、招生计划、院系、学科(专业)、类别、招生方式

招生计划共10人,招生院系、学科(专业)、类别、招生方式,见下表:

院系代码

院系名称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招生计划

类别

招生方式

106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1

克拉玛依专项

申请考核

113

课程与教学系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1

克拉玛依专项

申请考核

131

地理科学学院

070501

自然地理学

1

克拉玛依专项

申请考核

167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电子科学系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1

南疆高校教师专项

申请考核

105

法学院

030101

法学理论

1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普通项目)

申请考核

108

社会发展学院

0303Z1

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

1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普通项目)

申请考核

128

数学科学学院

070105

运筹学与控制论

1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普通项目)

申请考核

132

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

085700

资源与环境

1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普通项目)

申请考核

142

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

070501

自然地理学

1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普通项目)

申请考核

145

精密光谱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070207

光学

1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普通项目)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四、报名与考核

1.考生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9:00-2024年12月30日16:00,包括网上报名(含提交报名信息、支付报考费)、寄送纸质报考材料(若报考院系“申请考核工作办法”要求寄送)。

2.报名网址:https://yjszs-ks.ecnu.edu.cn/logon?zsxm=3;注册时,在“招生批次”处,请选择“2025骨干计划”,依据实际选择相应类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普通项目)”、“南疆高校教师专项”、“克拉玛依专项”。

3.报考办法及审核(考核)程序同普通考生,详见报考院系申请考核工作办法,审核(考核)结果在项目内单独排序。

五、就业方式

均为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具体事项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5年少数民族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执行。

六、克拉玛依专项说明

(一)专项背景

为进一步推动服务国家能源安全战略、服务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我校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以合作共建方式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和前沿学术研究,不断完善教育教学布局,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努力培养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时代新人,为新疆产业集群发展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坚实智力支撑。

(二)培养与管理

招收的研究生学籍归属我校。按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入学第一学年在我校就读,期间日常管理由我校统一安排,按照我校日常管理规范和要求执行;从第二学年起,双方高校根据各自学科资源优势、培养条件协商分段培养。

(三)学位授予

按我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授予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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