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0-09 17:09:44来源:网络

  3、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复查,对符合标准者给予注册、取得学籍。

  4、如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5、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学业学位

  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位授予的规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可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八、毕业就业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毕业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毕业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九、学费

  我校2016年招收的研究生需交付学费,学术学位一般每年学费壹万元,部分专业每年玖仟元,专业学位每年贰万元。具体学费信息也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www.yjszs.ecnu.edu.cn)的"信息查询"栏中查看。

  十、奖助学金

  我校从2015年起实行新的奖助学金体系,以我校学生处公布的方案为准。在职攻读学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十一、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中招生方式有普通招考、申请考核、硕博连读以及优秀本科应届推免免试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称"直接攻博")等。各专业可以采用的招生方式参见下表。

序号招生方式适用专业
1直接攻博所有理学和工学专业
2硕博连读学术类专业
3普通招考除少数只接受“申请考核”专业外的其他博士招生专业
4申请考核

1)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2)地理科学学院自然地理学和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

3)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

4)生命科学学院植物学、生理学、神经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

5)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电子工程系物理电子学专业;

6)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

7)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

  申请考核选拔办法见“华东师范大学2016年在部分招生单位实行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入学的办法(稍后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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