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0-20 16:33:42来源:网络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审核”制考生按顺序整理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 博士报考提交材料目录清单(所网站/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相关下载,需签署本人姓名)。

  2.《中国科学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所网站/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相关下载,需双面打印,签署本人姓名)。

  3.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所网站/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相关下载,由推荐专家填写后密封,在封口签字,由考生转交)。

  4.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加盖学校公章的复印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

  5.非应届硕士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硕士学位论文、论文评议书和学位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同等学力人员免交)。

  6.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交硕士在学期间的课程成绩单、研究生证复印件。

  7.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英语六级、托福、雅思等)。

  8.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报告或其他研究成果及获奖情况。

  9.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身份证)。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的人员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按《中国科学院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规定提交有关条件证明材料,及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二)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申请材料须在2015年11月30日(以邮戳为准)之前(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签字件面试时补交)通过邮政速递EMS邮寄或送交至北京基因组研究所研究生部。

  报名材料作为审核和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请各位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有报考材料不予退还。

  四、材料审核

  审核分为形式审核和学术审核两部分,研究生部负责形式审核。研究生部负责在基因组所招生与培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研究所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核的考生的书面材料进行学术审核。

  形式审核: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包括对报考材料进行真实性、完备性、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

  学术审核:学术审核重点审查考生的专家推荐书、学习成绩单、学位论文、论文评议书和学位答辩决议书、发表的学术论文、国际国内学术会议报告、专利、获奖情况以及考生的科研经历、研究兴趣、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全面衡量考生的能力和培养潜力。

  形式审核和学术审核均通过者,为通过资格审核,发放综合考核通知。12月初确定综合考核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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