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2-01 16:04:14来源:网络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3万元/年。

  5、学校奖助体系完善,设有校级学术之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企业(社会)专项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资助、研究生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多项奖助、资助政策。可通过申请获得资助以完成学业。

  六、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方式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考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报名前获得硕士学位);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最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者);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医学专业不接受护理、药学、生物专业等非医学毕业生报考;药学专业可接受生物等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违反报考条件报名的考生不予准考,报名费不退还。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申请-审核方式:具体参见我校博士申请-审核制招生有关通知。

  (三)硕博连读方式:具体参见我校硕博连读招生有关通知。

  七、报名

  (一)报名时间:

  1、普通招考方式:2015年12月7日~2015年12月22日

  2、申请-审核方式:2015年11月30日—2015年12月15日

  3、硕博连读方式:2015年11月30日—2015年12月15日

  (二)报名程序及方法参见我校博士生报名相关报名通知。

  八、初试

  普通招考方式

  1. 考试科目:①英语 ②业务科1 ③业务科2。“英语”参加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其余科目由外校命题。

  2. 考试方式:初试采用笔试。

  3. 考试时间:2016年3月12 日-2016年3月13日

  4. 考试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

  九、复试

  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比例及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详细复试办法和程序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

  资格审查:复试时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体格检查:体检工作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要求进行,初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由我校组织,在复试时进行。

  政治审查:根据教育部要求在复试阶段进行政治审查。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考核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两种,定向硕士研究生均须在复试时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

  考生在各阶段请注意浏览我院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yjsgl.zjtcm.net/我校将于第一时间在网页上公布有关招生的最新信息。

  以上条件具体由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科负责解释。

  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科

  咨询电话(传真):0571—86613539

  联系人:孙老师、陈老师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邮政编码:310053


2023考博精品好课,点击图片查看介绍!

关注新东方在线服务号

回复【考博真题】领取备考必看真题集

更多资料
更多>>
更多内容
更多>>
更多好课>>
更多>>
更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