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02-18 15:44:56来源:网络

  四、考试

  (一)普通招考

  1. 准考证: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

  2.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①初试时间:2016年4月9日-10日。

  ②初试科目:初试科目为三门:英语(不含听力)、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三门科目均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③考试地点:湖南农业大学(考生在考试前一天持准考证到校了解考场)。

  3.复试、体检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将在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二)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合约制”

  不参加普通招考方式的初试和复试,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取和学费

  1.录取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我校研究生学费收取执行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当年博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2015年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年为10000 元)。

  六、学制、毕业与就业

  学制一般为三年,最长不超过六年,毕业与就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奖励与资助政策

  (一)国家奖学金

  1、奖励对象

  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均可申请。

  2.发放标准

  现行评选比例约占可参评人数的8%,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0元/年。

  (二)国家助学金

  1、发放对象

  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

  2、发放标准

  在培养年限内,博士研究生每人1000元/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

  (三)学业奖学金

  1、奖励对象

  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

  2、发放标准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A、B两类,奖励金额分别为每人12000元/年、8000元/年,覆盖面100%。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在一年级可直接享受A类学业奖学金。

  (四)助研津贴

  1、发放对象

  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

  2、发放标准

  自然科学类博士研究生助研津贴不低于6000元/年,社会科学类博士研究生助研津贴不低于4800元/年。

  (五)科研成就奖学金

  科研成就奖学金由学校自筹资金约50万元/年,用于奖励科研工作业绩突出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六)经济贫困研究生助学金。

  经济贫困生研究生助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资助标准为每人3000元/年,资助名额每年不超过60名。

  八、其他说明

  1.所有考生报名前尽量与报考导师及相关学院取得联系。

  2.请考生在报名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阅详细说明和有关报名流程。

  3.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以及报考条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初试、复试、录取资格,直至取消学籍。

  5.如考生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告之我校此类情况,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6.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有※的导师为外单位兼职导师,招生简章中的导师排名不分先后。

  7.各学院拟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具体招生人数在考试结束后公布。

  8.招生政策和办法如有调整,我校将及时在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请考生关注相关公告。

  9.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相关文件冲突,则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10.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招生说明的解释权归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10128

  联系电话:0731-8461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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