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02-18 16:02:51来源:网络

  五、考试内容及考试时间

  1.考试内容

  (1)英语,笔试;

  (2)专业基础课(2××× 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笔试;

  (3)专业课(3××× 有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笔试;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自然辩证法;符合复试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

  2.初试时间:2016年5月7日-2016年5月8日;

  3.复试:复试时间、方式及内容另行通知。

  六、录取

  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七、学费、学业奖学金、助学金标准

  1.2016年学费标准:10000元/年.人(以物价局最新核定标准为准)。

  2.学业奖学金、助学金标准:见湘潭大学最新奖助学金文件(附件7)。

  八、学制

  我校博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普通招考和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3-6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学制6年(学习年限5-7年)。

  九、其它

  1.考生如被我校及其它高校同时录取时,必须将有关情况于5月30日前告知我校,否则在我校上报录取数据至教育部时发现重复录取情况,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所有考生报名前必须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

  3.请考生在报名前后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xtu.edu.cn/)查询招生简章。湘潭大学研招办电话:0731-58292051 传真:0731-58292695,查阅详细说明和有关报名流程及相关事宜。

  4.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以及报考条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全日制脱产博士研究生必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湘潭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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