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药科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11-08 15:38:00来源:沈阳药科大学

  三、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报名工作一般在每年4月左右进行,2017年硕博连读报名相关事宜请2017年3月中下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网查看我校2017年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方案,申请者仅限报考简章所列的校内博导,具体报名条件详见:《沈阳药科大学从在校硕士生选拔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规定(修订稿)》。
  四、学费及奖助学金体系
  (一)学费
  我校 2017 级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10000 元/学年•生,具体以省物价局审批文件为准。
  (二)奖助学金体系

奖项名称金额获奖比例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30000 元/人/年8%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25000 元/人/年100%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10000 元/人/年40%
二等:5000 元/人/年40%
十多项博士企业奖助学金1000 元/人-12000 元/人10%

  备注:学校奖助学金奖励对象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人数以国家下达指标为准。
  1.国家奖学金:国家设立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 30000 元/生,获奖比例以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面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博士生资助标准为 25000 元/生·年,资助比例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 100%。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面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博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10000 元/生·年,获奖比例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 40%;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5000 元/生·年,获奖比例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 40%;
  4.博士企业奖助学金:有十余家企业在我校设置了企业博士奖助学金,金额在 1000 元/人-12000 元/人,获奖比例约 10%;
  5.通过硕博连读招生方式录取的博士生,第一年全部享受新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和二等各占 50%,根据录取排名确定新生学业奖学金等级。
  6.通过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录取的博士生,第一年全部享受新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和二等各占 50%,根据录取排名确定新生学业奖学金等级,但名额占用统考考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名额。
  五、其他
  (一)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所提交的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如有失实、作伪,将取消考试、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在原工作单位保留工资及人事关系的考生按定向就业报考。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前应与我校及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调档或无法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我校研究生招生等相关事宜(重要通知、成绩、录取分数线、复试通知等)均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grs-syphu.com/。
  (四)招生简章内容如有与国家、省或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不符,按国家、省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主校区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 103 号沈阳药科大学 89 号信箱,邮政编码:110016
  南校区联系地址:辽宁省本溪市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桥子镇)红柳路 85 号沈阳药科大学南校区行政楼,邮政编码:117004
  联系单位: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南校区行政楼 235 室)
  E-mail:syphuyz@126.com
  联系电话:024-43520098;024-43520089
  咨询 QQ 群:320997934(凭报考号和姓名申请加入)
  联 系 人:杨亚明老师、李岩老师
  招生微信:“沈药研招” (微信号:syphu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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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字: 沈阳药科大学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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