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研究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11-11 10:29:56来源:网络

  六、报考资格审查

  我院将根据教育部规定,组织各学科专家组对完整提交报考材料的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择优确定准考名单。对于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者不予准考。审查内容包括:

  1、教育背景;

  2、学位证书、毕业证书;

  3、本人最近三年的各项科研成果,包括:出版的专著、发表的文章及创作作品,参加展览(演)的作品图片(多媒体)等。

  资格审查通过者请于2017年3月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将不能打印,未通过者无法打印准考证。

  七、报名费

  报考者在提交报考材料的同时需交纳报名费200元(缴费方式见本章程“第十二项”),资格审查不通过者,报名费不退。

  八、考试及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外国语(英、法、俄、日任选一种,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两门专业课。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文化艺术通识”与“专业综合测试”。

  3、初试时间暂定为:2017年3月9日(周四)-3月12日(周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4、考试地点: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北里甲1号)。

  5、复试时间:初试成绩公布后,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在我院网站上公示。

  6、初试成绩查询和复试时间于2017年4月中下旬详见网上通知。

  九、学习年限:全脱产学习三年

  十、录取

  1、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的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决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情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定向培养的博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博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录取前分别签订培养合同。其余考生均为非定向生。

  十一、就业

  根据本人选报志愿、招生单位推荐、用人单位选择录用的原则进行(定向培养除外)。

  十二、其他

  1、上述规定,如与教育部颁发的相关规定不符,则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2、考生报考类型为:非定向或定向培养,考生只能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其中一种。

  3、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4、考生复试期间由我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集体进行体检,不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的考生,我院不予录取。

  5、我院不接受考生现场缴纳报名费,所有考生的报名费均须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交付,并保留好缴费凭证,现场确认时与报名材料一并交上。汇款单备注务必注明“博士报名费、考生姓名、报考导师以及网报生成的报名号”。

  中国艺术研究院2017年博士报名费缴纳账号:

  户名:中国艺术研究院

  账号:601257339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

附件1:个人学术简历

附件2:思想政治情况表

附件3:专家推荐书

附件4:硕士应届毕业生证明(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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