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17年少骨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12-02 16:45:34来源:网络

  2 .复试

  我校将于 2017 年 4 月中旬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 1 )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将采取笔试、口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全面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具体的复试细则和要求请关注各院系的网上通知。

  ( 2 )复试时间和地点:复试时间由各院系确定,地点为厦门大学。全校各院系复试工作于 2017 年 4 月底至 5 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关注各院系网上通知。

  ( 3 )复试权重: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我校 2017年博士生入学考试改革精神,我校给院系、导师组更充分的人才选拔空间;复试权重占总成绩的 60% ,进一步扩大院系、导师组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

  (二)申请考核选拔方式

  我校 2017年继续在理工医学院全面实行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方式,并选择部分文科学院作为申请考核学院。全面实行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方式的学院如下: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航空航天学院、萨本栋微米纳米研究院、数学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教育研究院(教育博士)、管理学院管理科学系、管理学院财务学系、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南海研究院、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海外教育学院。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将拿出部分名额进行申请考核选拔,其余名额以普通招考方式选拔。

  申请考核选拔方式方法如下:

  1. 报名与申请材料提供

  报考上述学科的考生,须向我校相关学院系提交其选拔办法中要求的报名材料。

  2. 审核并确定面试名单

  各院系收到考生报名材料后,组织本院专家组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认真评审,以评分方式确定入围面试建议名单,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终审后确定通知入围者参加差额面试。

  3. 组织面(笔)试

  各相关学院(研究院)组织入围面试的考生进行面(笔)试,由学科负责人、评审考核小组负责,面(笔)试时间和面(笔)试内容以各学院公布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为准。

  注:我校各学院(研究院)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

  http://zs.xmu.edu.cn/72/2e/c5832a225838/page.htm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

  (1)政治理论科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的考试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27日上午,地点: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2)考核时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

  十、录取

  1.根据初试、复试成绩或申请考核成绩,并充分考虑考生所在的省份、民族、专业和是否在职等情况,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在我校 2017年计划招收的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专项计划博士生中,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其中,汉族在职考生所占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10% ,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80% 。同时,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推动西藏、新疆及四省藏区加快发展,我校在招生计划安排中予以适当倾斜和重点支持。

  3.本招生计划与其它招生计划之间不得相互调剂录取。

  4.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录取类别均为定向,考生在录取前须按国家规定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原单位以及生源地所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签订;非在职考生与生源地所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签订,毕业后回原定向地区(非在职)或单位(在职)就业。

  十一、学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的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如下:

  我校博士生学费为:1.3万元/年(4年学制,前三年缴费,第四年免费)。直博生前三年缴费,第四、五年免费。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费:全程7万元。此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二、奖、助学金

  参见《厦门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奖助学金部分。

  十三、住宿条件与费用

  (一)被录取在航空航天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学院和海外教育学院的博士生将入住我校翔安校区。思明校区和翔安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翔安校区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在厦门岛的东北方向,与大陆相连,北靠香山风景名胜区,南与大海毗邻,风景优美。翔安校区总建设用地面积 3645 亩,距校本部 34 公里,通过翔安海底隧道半小时左右车程可直接抵达。

  (二)我校为全日制(非在职、非委培、非定向)博士生提供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博士生公寓(住宿条件:单人间,一般为独卫、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2400 元 / 人·年;双人间,一般为公共卫生间、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200 元 / 人·年,翔安校区双人间是独卫,住宿费是1600元/ 人 • 年)。此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对于委培、定向类别的博士生,学校根据住宿资源情况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协助安排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费用自理。住宿费按物价部门制定的相应房源类别的标准缴纳。

  十四、其他

  1.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户口根据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考生本人意愿决定是否转至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及户口由定向单位保管。党团组织关系须转至我校。

  2.博士生毕业后须根据协议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3.在职考生在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后,就不能再更改协议内容。若由于失业、辞职或原单位撤消、合并等原因造成其不能回原工作单位者,我校不负责其就业派遣。

  4.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厦门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十五、 招生考试咨询

  1.博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2.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博士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博士生的报名考务工作。招生办公室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三楼,考试中心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五楼。

  3.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招生办公室:

  电话: 0592 - 2188888 传真: 0592 - 2180256

  E-mail : zs@xmu.edu.cn网址: http://zs.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 : 0592 - 2184166 传真: 0592-2184117

  E-mail: kszx@xmu.edu.cn 网址:http://kszx.xmu.edu.cn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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