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12-22 10:41:40来源:网络

  四、体检

  体检于2月24日在新校区校医院(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初试和复试

  (一)除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考生外,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的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初试时间及科目:(考试时间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2017年2月25日上午 8:30—9:00听力

  2017年2月25日上午 9:00—11:30笔试

  2017年2月25日下午 口语、外语水平认定考试

  2017年2月25日晚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

  2017年2月26日上午:业务课一

  2017年2月26日下午:业务课二

  (三)考试地点:郑州大学新校区

  (四)外语考试

  博士生入学外语考试(英、俄、日、德、法语任选)分为听力、笔试和口语。其中,听力40分;笔试110分(词汇10分,阅读理解30分,完型填空10分,翻译30分,写作30分);口语50分。满分200分。

  小语种试题题型除不含听力(在复试中进行)外,其他题型和分值与英语相同。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免于参加英语听力和笔试,但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认定考试即口语测试(小语种参照以下标准执行)。

  1、TOEFL成绩85分以上(2年内有效);

  2、GRE成绩1200分(旧GRE)以上;260分(新GRE)以上(5年内有效);

  3、GMAT成绩650分以上(2年内有效);

  4、IELTS成绩6.0分以上(2年内有效);

  5、WSK或PETS5考试合格(3年内有效);

  6、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过硕士以上学位;

  7、硕士(全日制)阶段为英语专业,并取得专业外语八级证书,现攻读非英语专业的博士学位。

  (五)复试

  复试日程由招生院系安排,所有考生均需按照招生院系的安排参加复试,具体时间由招生院系另行通知。

  同等学力考生除初试时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人文、社科类 加试科目为哲学,理工科类加试科目为自然辩证法),复试时加试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请咨询报考院系)。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

  六、考生须提交的材料

  1、专家推荐书2份;

  2、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1份;

  3、硕士生阶段的成绩单1份;

  4、硕士论文(附评议书)1份;

  5、复试时向复试小组提交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的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基础等)1份;

  6、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交修读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及公开发表的所报考专业学术论文2篇;

  7、部分考生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根据教育部教学[2003]17号文件精神,取消报考博士生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的规定,但现为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现为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考生,须征得委托、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的同意,并加盖该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我校教职工报考须加盖校人事处公章)。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影响录取等问题,学校不承担责任。

  8、符合参加外语水平认定考试条件的考生须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确认时交研究生院审核。

  以上材料1-6项须于2月24日前交本人所报考院系,院系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第六条中的第7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现场确认时上交。

  七、奖励政策

  (一)优秀考生奖励

  我校及其他高水平大学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含硕博连读生),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到后,可获得优秀考生奖金5000元,经学校认定为特别优秀的可获得优秀考生奖金20000元。

  (二)奖助体系及有关政策

  1、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奖助类别和标准

  (1)国家奖学金:博士生可按照国家及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参评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2)学业奖学金:标准为全额学费(10000元),发放比例100%。(国家奖励比例为70%)

  (3)国家助学金: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即工资关系和档案转入学校者)助学金发放比例为100%,第一学年21600元/生/年,分为12个月发放,1800元/生/月。第二至四学年30000元/生/年,分为12个月发放,2500元/生/月。(国家发放标准为每生每月1200元,每年发放10个月,共计12000元。)

  (4)学校提供“三助一辅”岗位,可以通过承担助教、助研(助医)、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由设岗单位或导师支付相应的劳务费。

  2、单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设立单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奖励在学校各类“创先评优”和创新实践活动中表现优异的研究生。

  (1)“十佳研究生”奖(1万元/人);

  (2)研究生“优秀科研奖”(5000元/人);

  (3)优秀毕业研究生奖(1000元/人);

  (4)研究生“学术论坛”最佳奖;

  (5)为学校赢得重大荣誉的特别贡献奖等。

  八、其他说明

  1、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报考前,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要求,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3、招生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4、招生简章及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是学校或招生专业根据培养条件所拟定的意向计划,所有专业招生计划以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因受国家下达招生计划所限,我校有些博士授权专业的研究方向和导师2017年暂不招生或只招收硕博连读生,请考生务必向院系或导师确认后再选定报考专业方向和导师;有些招生专业将在所有方向报考生源中优中选优,在实际招生计划的数额内确定当年的招生方向及导师。请考生务必认真查阅简章。

  5、我校自然科学类(理科、工科、医科)各专业原则上招收全日制(全脱产学习)考生。人文社科类专业全日制(全脱产学习)考生应占75%以上。

  6、高校辅导员招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7、报考导师全额资助制博士生考生应是应届硕士毕业生和硕博连读考生。

  8、学费标准:10000元/年。

  欢迎访问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为:http://gs.zzu.edu.cn)及郑州大学研究生招生手机网站(扫以下二维码)查询相关考研信息。研究生院每周五下午(工作时间)开通集中答疑电话(0371-67781710),敬请考生按照上述联系方式及时间要求进行相关查询或咨询。

  如教育部关于2017年博士招生工作有新的政策及要求,以教育部规定为准。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导师及招生计划均以报名系统最终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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