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18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1-02 16:44:37来源:网络

  三、考试安排

  同“华东师范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

  1、初试日期和时间:2018年3月10日至11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东川路500号)。

  初试科目:

  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 ①英语②教育学原理③课程与教学论B

  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 ①英语②教育学原理③教育管理学B

  初试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2、资格复查

  复试时,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验证材料包括:(1)本人有效代居民身份证;(2)准考证;(3)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

  3、复试:根据生源情况、招生计划等确定复试基本成绩要求。根据初试成绩和报考材料的审核结果,择优确定复试名单(一般为差额,差额比例另行确定)。复试时间、地点由教育专业学位管理中心另行通知。复试时间约为4月下旬。复试内容为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综合考核等。

  四、录取原则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办学条件,综合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考生报考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工作业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体健康状况等做出综合判断,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前,考生、招生学校、原单位之间,需分别签定定向合同,并交付培养费。

  五、学习方式

  1、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2、培养方式为非全日制,按在职人员特点进行,在论文撰写阶段至少脱产在我校学习3个月以上。学籍在我校,其他各种关系均在原单位。

  六、学位授予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七、培养费

  学生须交付培养费,每年2万元人民币(共计8万元),食宿医疗费用自理。

  八、其他事项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信息:有关事项说明、专业目录、招生简章、报名办法、成绩查询、复试安排、录取事项、招生院系所联系电话等,务请考生在招生工作相应的日期内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如有变更,以最新刊载为准。

  为便于大家了解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展,建议订阅我校研究生招生专用微信和关注微博。我校会将最新的工作进展通过微信推送给大家。

  学校代码: 10269

  学校名称:华东师范大学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500号

  邮编:200241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021-54344721

  网址:https://yjszs.ecnu.edu.cn

  微博:http://weibo.com/ecnuyj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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