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2-04 17:00:20来源:网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试行)》(中南大研字〔2016〕28号)的相关规定,我校2018年“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网报已结束,现就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确保生源质量。

  二、组织机构

  1.各相关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本单位“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各学院在学校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可在实施细则中补充、增加报考和录取条件,但不得低于学校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

  2.各相关学院设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接受申请者咨询、接收及审查申请材料、组织考核和拟录取等工作。

  3.成立由招生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不少于5人组成的选拔工作小组,对确认资格的申请者进行考核。

  三、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者须在2017年12月12日前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申请及考核过程记录表》(附件1,需附全套申请及考核材料,全部用A4纸张印制),寄(送)至申请专业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审查。所附材料包括:

  1.《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网报成功后通过报名系统双面打印并签名);

  2.副高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2份(均须专家本人签字,且提供其职称复印件各1份);

  3.体格检查表1份(市级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结果,可使用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表);

  4.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能如期毕业的研究生学籍证明)。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条不适用于“硕博连读”研究生;

  5.“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1份;

  6.硕士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也可从人事档案中提取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

  8.本人签名的科研经历简介及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研究计划应具备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包括研究主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预期目标等,不少于3000字);

  9.以下至少一项参加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具体包括:TOEFL,GRE,雅思,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 5);

  10.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缺少材料或材料不清晰完整,则报名无效。所有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2月17日前。

  报名、资格和考核环节,按招生专业进行。导师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审,申请专业的导师组对申请者进行材料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审,并于12月18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考核名单。

  考核名单公示时,需说明申请人的个人基本信息(含姓名、学号)、毕业学校信息(本科毕业学校及专业、硕士毕业学校及专业)、课程成绩和外语水平是否达到要求、科研成果及发表论文情况等。

  附表2:“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考核人员名单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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