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深圳2019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简章

2018-10-30 12:26:10来源: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9)代表性学术论文(至少被接收且被 SCI 收录);

  10)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英语六级证书或其它外语水平

  证明材料);

  11)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

  不超过 2000 字;

  12)各类获奖证书;

  13)体格检查表(空白表从网上下载,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

  院进行体检并盖章,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

  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

  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

  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上发布的《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的相

  关规定执行)。

  2.以上材料按顺序编号提供,装入自备信封,信封上注明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报名资料”、姓名、报考专业、

  联系电话、邮寄地址。于 2018 年 12 月 1 日前邮寄(送)至公

  共卫生学院(深圳)。逾期或申请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所有申

  请材料恕不退还(快递请选择顺丰快递并注明工作日派送)。

  3.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

  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

  资格。

  顺丰快递直接递交地址:

  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深圳)办公室

  电话:020- 83226383

  邮箱:phsgraduate@mail.sysu.edu.cn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外环东路 132 号中山大学格致园 3 号

  一单元 1109

  邮政编码: 510006

  六、材料审核及初筛

  1.经形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材料,将据报考方向

  递送按二级学科组成的专家组,专家组对申请人的专业背景、

  综合素质、英语能力等进行审核并筛选,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

  核的名单。

  2.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前在中山大

  学公共卫生学院(深圳)官网公布。

  七、综合考核

  (一)综合考核于 2018 年 12 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及

  地点另行通知。

  (二)综合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兼的方式进行,对外语

  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等进行全面

  考核,重点考察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所报考专

  业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掌握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

  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1.笔试(300 分):

  1)根据所报专业分类笔试,包括《专业英语》、《专业基础》

  和《专业综合》,总分 300 分,各占 100 分。

  2)考试时间:3 小时

  3)考试形式:闭卷

  4)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注: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考试不指定参考书,往届试题不

  公布。

  2.面试(300 分):

  1)通过学院材料审核并且笔试成绩达到 180 分及以上者,

  均具有面试资格。

  6

  2)考核内容:根据所报专业分别面试,包括专业外语水平、

  个人科研经历、成果介绍、介绍所报考专业前沿知识和最新研

  究动态、拟进行的科研计划等。

  3)考核时间:每人不少于 40 分钟,准备 PPT 陈述时间 20

  分钟。

  4)考核办法

  a. 单独面试:面试专家组对申请人逐个分开考核,面试顺序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决定。

  b. 考核程序:申请人需进行外语自我介绍并回答专家问题

  共 10 分钟,PPT 陈述 20 分钟,剩余时间专家提问。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c.综合考核评分:每位申请人面试结束后,面试专家按照考生综合情况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面试小组会议,研究对申请人的考核评价意见。面试专家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申请人的最终面试分数。

  八、录取和调剂

  1.综合考核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和,各学科方向(即二级学科)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在公共卫生学院(深圳)网站 http://phs.sysu.edu.cn/公示 10 个工作日。

  2. 未按规定参加综合考核不予录取。

  3. 如学院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

  系相近学科考生的调剂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院报考条件,并

  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及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后参加综合考核。

  九、监督机制

  1.我院设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

  导小组对招生工作统一管理,并实时公布招生各种信息,同时

  接受公开投诉,自觉接受社会及广大考生的监督,审核材料专

  家组主要审核申请人是否能够进入综合考核的资格,面试小组

  分专业设定,分别进行综合考核。

  2.综合考核的命题、考试、阅卷等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

  十、学费、奖助金及其他事项

  1.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非定向就业学术型博士研究

  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 10000 元、国家专项计划招收的学术型

  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 10000 元。

  2.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和定向就业的非在职博士研究

  生可获得“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学

  业奖学金和学业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博士研

  究生国家奖学金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助金,

  开题后还可申请学校设立的“优秀博士研究生奖学金”。中山大

  学博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学费

  与奖助体系试行方案》。

  3.博士生须按学校和学院的规定完成一定工作量的助教工

  8

  作,并须按导师(组)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量的研究助理工作

  (均不再额外计算津贴)。本招生简章未尽事宜请遵照《中山大

  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

  作办法》及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执行。

  4.本说明由公共卫生学院(深圳)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经老师

  电话:020- 83226383 邮箱:

  phsgraduate@mail.sysu.edu.cn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外环东路 132 号中山大学格致园 3 号

  一单元 1109

  邮政编码: 510006

  中大公卫深圳博招(申考)QQ 群:383134193



附件下载:中山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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