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理学院2019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简章

2018-11-05 10:59:04来源:北京交通大学理学院

  6.应届硕士毕业生递交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在校证明原件;

  7.学籍、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学籍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学位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 的学位证书查询系统中学位获得者查询截图;

  (2)获得硕士学历、学位考生提交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学位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的学位证书查询系统中学位获得者查询截图;

  (3)仅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本科或专科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在境外获得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硕士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6)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论文目录、详细摘要和主要结果;

  (7)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8)一份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科综述与研究设想(具体见附件 1);

  (9)报考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诚信承诺书;

  (10)外国语水平要求的英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注意:邮寄的复印件材料需加盖获得证书所在单位公章。

  *资格审核

  (一)报考材料审查学院组织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对考生网上填报信息和提交的各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如发现考生材料不全或不实,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已交报名考试费及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二)综合素质考核名单确定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报考资格审核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及时公布。进入综合素质考核阶段的考生可提出调整报考导师的意愿,在尊重报考导师、调剂导师及学院意见的基础上,学院报 研究生院审批。

  *综合素质考核

  (一)外国语水平考核符合学校要求的英语考试成绩证明或在国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证明可免试外国语水平考核。

  (二)基础水平测试学院根据学科培养目标要求及高层次优秀人才选拔标准,制定申请考核制招生申请材料审核办法、评分标准及相关程序。学院材料审核专家组应结合考生学术研究经历、学科综述与研究设想、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论文目录、详细摘要和主要成果)、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 出版专著、 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按照学院制定的申请材料审核评分标准,给出对应成绩及书面评价,成绩满分 100 分。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不得录取。

  (三)学科专业能力考核学院对进入综合素质考核名单的考生进行学科专业能力考核。学科专业能力的考核形式、内容及评价标准由学院制定,成绩满分 100 分。主要测试考生的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知识结构及学术研究能力等。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不得录取。

  (四)学科综合能力考核学科综合考核专家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成绩满分 100,重点考察考生的学术兴趣、创新能力、创新意识、研究潜质等。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不得录取。

  (五)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对于考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确定录取名单

  (一)学院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申请材料及网上填报信息逐一进行复核与审查。

  (二)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名额情况,参照考生的考核成绩(英语成绩不计入)、考核批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结果及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并对博士研究生录取结果负责。

  (三)学院提出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信息公开公示

  (一)、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学院要本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二)、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三)、参加综合素质考核的考生名单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参加综合素质考核的考生编号、姓名、外语水平成绩、基础水平测试成绩、学科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学科综合能力考核成绩。

  (四)、拟录取名单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考生的考生编号、姓名、专业、各项考核成绩,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

  五、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2018 年 11 月 6 日至 2019 年 1 月 7 日第一批 *递交申请材料(按照申请流程中

  (二)要求、签字盖章完整、按材料顺序排序) 2018 年 11 月 6 日—2018 年 11 月 26 日 6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 3 号北京交通大学理学院 7208 办公室收,邮编 100044,以邮寄信件邮戳日期为准;联系电话 010-51688373】

  *资格审核:2018 年 11 月 6 日—2018 年 12 月 3 日;通知通过资格审核考生:2018 年 12 月 4 日

  *材料现场复核(按本细则申请流程中(二)携带原件材料): 2018 年 12 月 7 日上午 8:00-11:30 地点:理学院 7208 办公室

  *体检:校医院每周一、周四上午 8:00-9:40 空腹,地点:校医院注:体检结果合格方可录取

  *基础水平测试、学科专业能力考核、学科综合能力考核 2018 年 12 月 7 日下午 2:00-5:30 地点: 待定 *录取名单确定 2019 年 1 月或 2019 年 3 月第二批(视第一批情况而定)

  *递交申请材料(按照申请流程中(二)要求、签字盖章完整、按材料顺序排序) 2018 年 12 月 22 日-2019 年 1 月 7 日【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 3 号北京交通大学理学院 7208 办公室收,邮编 100044,以邮寄信件邮戳日期为准;联系电话 010-51688373】

  *资格审核:2018 年 12 月 22 日-2019 年 1 月 7 日通知通过资格审核考生: 2019 年 1 月 11 日

  *材料现场复核(按本细则申请流程中(二)携带原件材料) 2019 年 3 月 18 日上午 8:00-11:30 地点:理学院 7208 办公室

  *体检:校医院每周一、周四上午 8:00-9:40 空腹,地点:校医院该文档是极速PDF编辑器生成,如果想去掉该提示,请访问并下载: http://www.jisupdfeditor.com/ 注:体检结果合格方可录取

  *基础水平测试、学科专业能力考核、学科综合能力考核 2019 年 3 月 18 日下午 2:00-5:30 地点: 待定

  *录取名单确定: 2019 年 3 月底

  六、监督机制

  为确保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维护考生利益,应建立健全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监督机制。参加选拔考核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按照规定时间到达考场,中途不得接打电话,不询问与考核无关的内容。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七、其他

  (一)经查属实的违规行为,属于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博士生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

  (二)本细则自 2019 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执行。

  (三)本细则由理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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