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11-22 17:33:00来源:北京大学研究生院

  五、材料审核

  学院组织招生专家组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最终按照 300%的比例,于 3 月

  中旬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上公示。

  六、笔试和面试

  考生将于 2018 年 3 月中下旬参加由国际关系学院组织的专业复试,专业复

  试由笔试与面试两个部分组成,每个部分的总分为 100 分,笔试或面试成绩不及

  格者不予录取。具体考试时间另行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国际关系学院网站通知。

  考生的总成绩由外语成绩加专业复试成绩构成,各部分成绩所占比例为外语

  35%、笔试 35%,面试 30%。对考生的最终录取,将在各专业范围内按照总成绩

  由高到低依次进行。

  七、领导与监督

  材料审核与复试过程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宁缺勿滥的标准,

  在由主管副院长负责的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领导之下进行,并且接受北京大学相

  关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八、其他事宜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住宿安排等事项,按照北京大学的统

  一规定执行。

  2、请考生关注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官网(www.sis.pku.edu.cn),了解有关

  专业和导师的具体信息,以及与博士生招生相关的其他信息。

  3、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

  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等)。

  4、考生对整个考核过程如果存在疑问,可以向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研究

  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751636。

  5、本招生说明内容均由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解释。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2018 年 10 月

  附: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2019 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细则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2019 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细则

  一、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1、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2、基本学习年限为四年。

  二、报名条件

  1、中国大陆申请者

  (1)符合北京大学 2019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博士生报考条件。

  (2)其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持境外教育机构学位的,应提前到中国教育部留

  学服务中心认证);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年 9 月 1 日前取得相应的学位;③获得本科学士学位满 6 年(到录取年的 9 月 1 日),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

  申请,申请者须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在所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

  心期刊上已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

  研成果奖励(排列前三名);

  (3)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博士生入学体检标准。

  2、香港、澳门、台湾申请者

  (1)香港、澳门、台湾的永久居民,申请人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

  ①港澳地区申请人,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

  通行证》;

  ②台湾地区申请人,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

  行证》;

  (2)身体健康,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学术水平以及语

  言能力达到一定的要求;

  (3)其他方面请参照《北京大学 2019 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

  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3、外国来华留学生申请者

  (1)申请人须是不持中国国籍的其他国家公民,持有效护照,身体健康,

  品行端正,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硕士学位;

  (3)申请人的学业成绩、学术水平以及语言能力等条件须达到所申请专业

  的入学要求;

  (4)其他方面请参照《北京大学 2019 年招收外国留学生攻读博士研究生招

  生简章(校本部)》。

  三、报名时间和要求

  1、申请人须按照我校招生简章和我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经我院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获得复试资格。

  2、中国大陆申请者申请攻读不转档的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须为高校教

  师或研究机构研究人员、或从事与本院各专业研究相关的实际工作),报考类型

  须填写“定向”(进入复试后不得修改报考类型);港澳台及留学生的录取类别是

  自筹经费。

  3、我院招生专业目录中,每个申请人仅限申请一个专业,无须填报导师,

  按专业进行招生,录取后再双向确定导师。

  4、只在网上报名而未邮寄或未按时邮寄材料者,或只邮寄材料而未进行网

  上报名者,不予受理。

  5、申请者应仔细核对相关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发现申请

  者不符合申请条件,本院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已通过各阶段考试者,将取消其录

  取资格。

  6、如发现申请人有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者,将根据学校规

  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四、提交报名材料

  申请人须按照研究生院公布的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填报专业

  (请分别在研招网的博士招生、港澳台招生、留学生招生信息栏里查看)。网上

  申请成功后,申请者应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寄送以下申请材料:

  1、中国大陆申请者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打印的《北京大学 2019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报考登记表》;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院

  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在新生入学时需审核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经确认后方可报

  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

  件;持国(境)外证书者报名时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否则按不合格处理));

  (3)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参加

  复试时应提交全文);

  (5)硕士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6)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考生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等,

  3000 字 左 右 ) , 其 格 式 可 在 网 上 下 载 , 网 址 :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两封报考学科领域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人员)的专家出具的推

  荐 信 , 其 格 式 可 在 网 上 下 载 ( 网 址 :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外语成绩证明

  英语只接收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由研究生院提供,

  有效期为三年);

  俄语、日语、德语、法语须参加北京大学 2019 年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小语种

  考试,考试成绩由研究生院提供(成绩仅当年有效)。

  (9)关于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10)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 2 篇以上发表于全国核心期刊

  的本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

  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三名)的证书复印件。

  2、港澳台申请者

  申请要求请详见《北京大学 2019 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

  生、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外语证明要求:英语托福 90 分以上、雅思(A 类)6.0 分以上或者与此类似

  的成绩:学习其他语种的申请者,其外语成绩也应达到相似水平,并能提供相关

  证明。所有成绩的有效期均为三年。

  3、留学生申请者

  申请要求请详见《北京大学 2019 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招生简章(校本部)》。

  留学生汉语水平考试(HSK)应达到六级 210 分以上,有效期两年。

  所有类别的申请者请将报名材料封装在 A4 文件袋中,按顺序在信封上注明

  以下信息: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2019 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名表

  姓名

  报考专业

  报考方向

  报考类别

  五、材料寄送要求

  1、一律通过邮局快递 EMS,以保证寄达学院。

  报名材料邮寄至: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 5 号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

  邮政编码:100871

  电话:62751636

  2、请将所提交的材料按照招生简章上的要求顺序排列,并按照简章和我院招生说明要求的材料寄送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我院(以邮政章为准)。

  3、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4、在招生阶段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网站上公布的信息,

  网址;www.sis.pku.edu.cn。

  六、审核和复试程序

  1、材料初审

  ①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根据上述报名条件要求,对报名者申报资格进行初

  审。

  ②学院各专业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申请者的报名材料,参考申请者的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外语或汉语水平、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研究计划和专家推荐意见,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等做出综合评价结论。

  ③各专业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按照本院博士生招生人数 300%的比率,根据

  材料审核结果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上报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

  批。

  ④复试时间将安排在 2019 年 3 月中下旬(具体要求及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

  ①学院将对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进行复试,复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差额甄选,其中笔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科研素养、创新能力、发展潜力等,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书目。

  ②笔试按专业分别考试,考试时间 3 小时,满分 100 分,60 分为及格。各专业笔试科目

  政治学(比较政治学):比较政治学(含比较政治思想)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世界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国际关系:国际关系——历史与理论

  国际政治经济学: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与现实)

  国际政治:国际政治与地区研究

  外交学:中国外交史(从晚清至今)和外交学

  ③面试由五位(含)以上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每位老师独立对考生打分,面试最终成绩按平均分计算,面试满分为 100 分,60 分及格。面试时间每位考生不少于 30 分钟。

  3、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者,还须加试(笔试),加试内容包括两个部分。

  ①思想政治理论。

  ②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科目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时间 2 小时,百分制计分。加试成绩不计算总分,三门成绩均合格者为加试通过。未加试、加试未通过者不得录取。

  4、总分计算及录取方式

  ①大陆考生的总成绩:外语成绩加专业复试成绩(笔试加面试)构成,各部分成绩所占比例为外语 35%,笔试 35%,面试 30%。对考生的最终录取,将在各专业范围内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

  ②港澳台、留学生的总成绩:外语分别按照上边第四项第 2、3 条要求为合格,不计入总分,总成绩构成为笔试 50%和面试 50%。最终录取将在各专业范围内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

  七、监督机制

  1、全部考核工作在教育部及学校研究生院的指导、监督、检查下完成。

  2、学院成立以主管院长为组长的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监督和

  检查招生全过程,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3、依据“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复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我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批准。

  4、如在招生工作中存在任何异议可向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投诉或举报,投诉

  电话 62751636。

  八、其他事项

  1、毕业、就业、学费、奖助学金、学生住宿等相关事项按北京大学博士生

  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

  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等)。

  3、考生对考核过程中任何环节如果存在疑问,可以向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62751636。

  2018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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