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3-03-21 17:38:32来源:网络

哈尔滨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其中包括:招生规模、学习形式和学习年限、选拔方式、博士申请条件、考博申请材料、招生计划及培养方式等相关内容。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对象

我校招生对象分为三类,一是普通招考:指招收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同等学力人员;二是“硕博连读”:指招收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在学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具体要求见《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暂行)》;三是“申请-考核”制:指招收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好的专业学术潜质,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外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学术型),具体要求见《哈尔滨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试行)》。“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申请审核工作已经结束,招生目录中导师姓名后标注“△”符号的导师,表明其已经招收了“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制的学生,如招生计划不足,则不能再招收学生,请考生谨慎选报。

三、报考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其中同等学力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须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即2017年8月31日之前获得学士学位);

(2)须为具有高级职称的高校教师或科研单位的科技工作者,并主持过1项(含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课题;科研方面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a、近五年在核心期刊上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文科5篇(理科3篇)以上;b、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为前三位完成人)。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在复试中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硕士生学位课程;

(3)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具成绩单);

(4)同等学历人员不允许跨学科报考。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县级及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原则上不允许跨学科报考(现从事岗位与所报学科相符者除外)。

6.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7.为鼓励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我校,在招生目录(见附件1)中导师姓名后标注“*”符号的导师在2023年只能招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报考标注“*”符号导师的非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两周内将完整的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否则不予录取,在读期间不得转成定向就业博士生,否则取消学籍。未标注“*”符号的导师在2023年既可以招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也可以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

四、网上报名

所有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含“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拟录取考生)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按照要求在报名系统上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否则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2023年3月13日—2023年4月10日16时。逾期不再补报,在规定时间以外修改报名信息无效。

网上报名网址:hsdyz.hrbnu.edu.cn,建议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时,考生须同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材料截至时间:4月10日16:00,资格审查时间为:4月10日-14日,请考生保证报名时预留电话号码畅通。

资格审查材料:

以下提交材料除照片为jpg格式(资格审查材料7和10)外,均为pdf格式。

1.网上报名生成的《哈尔滨师范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按要求填写信息并加盖人事单位公章并签字);

2.《专家推荐书》,须经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每位专家各填1份,见附件2);

3.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以及硕士学位认证报告。考生可通过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om.cn/认证学位报告。(报告模板见附件3)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档案部门提供,复印件上盖章,应届生由研究生学院培养部门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硕士论文必须在入学前补交);

5.科研成果及清单;

6.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书等佐证材料;

7.身份证照片;

8.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科学研究计划(字数不少于3000字,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字数不少于5000字)(见附件4);

9.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10.本人照片。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述资格审查材料者,其报考信息无效。请考生提前将所须提供材料准备齐全,并保证其真实性,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三)网上缴费

1.博士报名考试费为:150元/人(只接受网上缴费)(“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考生均须缴费)

2.网上缴费时间:4月17日8时-18日16时

3.缴费流程:考生登录哈尔滨师范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网址:http://fin.hrbnu.edu.cn/wysf/login.aspx),用户名为身份证号码,密码是身份证号码后六位。进入网站后,点击平台上第三个按钮"其他缴费",按照流程进行缴费。

4.考生注意,请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过期不予补交,未按时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取消报名资格。

五、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5月13日、14日(如因特殊情况更改,另行通知)

准考证:2023年5月12日13:00-16:00到哈尔滨师范大学松北校区研究生院楼415室领取,准考证不邮寄。

2.初试形式:笔试

3.初试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松北校区研究生学院楼

4.根据初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5.复试时间: 预计初试后两周左右进行,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请及时查看研究生学院网站通知。

6.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初试成绩、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及录取相关内容在研究生学院网站适时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对考生的研究基础、学术水平的考核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1.研究基础考核

(1)科研成果:包括考生承担的科研项目、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获得的科研奖励等。

(2)外语水平:包括考生的专业外语水平及外语听、说能力等。

2.学术水平考核

学术水平考核以复试答辩的形式进行。重点考核考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科学研究计划,通过答辩,考核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复试答辩要求以PPT的形式向复试考核组汇报。每名考生阐述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

4.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课程笔试。

六、录取

1.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 “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2.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年有效。

3.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哈尔滨师范大学、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委托培养协议书(见附件5);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将档案调至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

七、学费

依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确定为10000元/年。

八、奖助学金政策

1.助学贷款:面向全体博士研究生,最高额度为11200元/人/年。

2.助学金:只发放给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满足无固定工资收入、且档案在研究生学院双重条件),1300元/人/月,基础学制范围内每年按照10个月发放,超出基础学制范围不再发放。

3.学业奖学金:只发放给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满足无固定工资收入、且档案在研究生学院双重条件),硕博连读的博士研究生,一年级额度为18000元/年,其他博士生一年级额度为10000元/年,二年级后根据科研成果水平、学习成绩状况等条件进行评审。

4.国家奖学金:评审范围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满足无固定工资收入、且档案在研究生学院双重条件),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博士研究生奖励额度为30000元/次,科研成果突出的博士生,可多次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审(即已经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有新成果并且成果水平高于前次的条件下,可再次参加评审)。

九、其它事宜

如2023年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网站公布。

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试、录取等相关信息都将在哈师大研究生学院网站适时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网址:http://yjsxy.hrbnu.edu.cn/。

咨询电话:0451-88060176。技术服务:朱老师1347870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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