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申请

2024-03-22 15:04:11来源:网络

上海戏剧学院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申请考核),其中包括:招生规模、学制和学习方式、招生专业目录、报考条件等相关内容,有报考意向的考生可以来了解一下。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能在本专业学术研究领域和文艺创作领域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学校学科发展需要、生源状况等确定。

三、学制和学习方式

学制为4年,在校学习年限3-6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四、招生专业目录

详见:

附件1:《上海戏剧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申请考核-学术学位)》

附件2:《上海戏剧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申请考核-专业学位)》

五、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研究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申请-考核”考生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正教授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推荐意见均须附推荐专家手写签名,不接受电子签名,代签一律视为提供虚假材料,取消考试资格;

(五)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除符合上述提到的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学术学位的考生须进修过与报考研究方向相关的硕士学位专业课程,且考试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2.报考学术学位的考生须在南大核心期刊或北大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或正式出版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或著作(提供论文或著作复印件);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须作为主创人员获得与报考研究方向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奖项,或行业内重要科研、文艺作品成果奖励(请提供证书扫描件);

3.报考学术学位的考生须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合格线并提供成绩证书或证明;

(六)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若本科学历也在境外获得,须一并完成认证);

(七)报考戏曲表演研究方向的考生,本科或硕士阶段,至少有一个专业方向须为戏曲表演相关专业;

(八)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九)须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申请材料。

六、报名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4年3月29日9:00—2024年4月11日16:00。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进入“博士网报”页面,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完成缴费,方为报名成功。

我校学术学位博士和专业学位博士不可兼报,考生只能选择一名导师报考。以网上报名截止前,最后提交的一条有效报名记录为准。

(二)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1.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上海戏剧学院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请下载附件3),表中所有涉及签名处必须手写,填写后扫描。

2)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硕士学位和学历证书扫描件,并确保网上报名截止前,上述证书均需在学信网上可查;境内应届毕业硕士生先提供学生证复印件,硕士学位和学历证书必须在入学前补交。

3)在境外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扫描件(若本科学历学位也在境外获得,须一并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

5)报考学术学位且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考生,在报名截止前提供相应证明的,经审核通过,可免予参加相应语种的外国语水平考试:

A.大学英语六级成绩≥350分(须提供成绩证书扫描件);

B.在国外接受研究生学历教育并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6)同等学力考生不需提交硕士学位和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决议,但须按“报考条件”中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以及学士学位和本科学历证书复印件。

资格审查材料在报名阶段均以扫描电子版形式提交,考生依照上述材料顺序编辑合成一个PDF文件的附件,以“导师姓名+考生姓名+资格审查材料”命名。

2.申请材料包括:

▲学术学位:

1)《上海戏剧学院博士研究生研修课题申请书(学术学位)》(请下载附件4),以“导师姓名+考生姓名+申请书”命名;

2)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扫描件、论文答辩决议扫描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论文详细摘要和目录)

3)1-2篇本人代表作(必须是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考生本人以第一作者署名且公开发表。论文若为外语语种,请同时提供500字左右的正文内容摘要中文翻译件),同时提供论文所发表的书刊或著作的封面、目录页及版权页扫描件(必须为公开发表,内部刊物、稿件录用通知均无效)。请将第2、3项合成一个PDF文件的附件,以“导师姓名+考生姓名+论文”命名。

▲专业学位:

1)《上海戏剧学院博士研究生艺术创作实践计划书》(请下载附件5),自拟题目并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创作实践计划。编辑成PDF文件,以“导师姓名+考生姓名+计划书”命名;

2)个人成果:见《上海戏剧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申请考核-专业学位)》。请将书面材料编辑为一个PDF文件,若证书或证明的内容为外语的,请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视频(音频)文件的个人成果请转换为常见的播放格式。请将本项内容整理在一个文件夹内,以“导师姓名+考生姓名+个人成果”命名。

再次提醒:

“申请-考核制”学术学位考生须提交:①资格审查材料②申请书③论文;

“申请-考核制”专业学位考生须提交:①资格审查材料②实践计划书③个人成果。

请考生仔细核对切勿漏交。资格审查材料和申请材料在报名阶段均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复试时提交材料纸质版原件,证件、证书同时提交复印件。

以上附件请于2024年4月11日16点前,发送至博士报考材料接收邮箱sxboshicailiao@vip.163.com(本邮箱仅用于材料接收)。咨询邮箱为sxyanzhao@163.com

(三)报考费:

网上报名填写完毕,考生须缴纳报考费250元(同等学力报考者缴纳450元)。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未完成缴费的考生,其报名视为无效。

(四)准考证发放:

我校对已在网上报名,并已提交材料和缴纳报考费的考生核发准考证,通知另发。

七、考核方式(考试内容详见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1. 初、复试时间:暂定于2024年5月进行(如有调整,以 “上海戏剧学院招生网”最新公告为准,下同)

2. 考试地点:上海戏剧学院华山路校区(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630号)。

3. 初审(试)科目:

(1)业务一:申请材料审核(满分100分)。分专业领域组成初审专家小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考生基本素质和创作潜质进行遴选并评分,择优确定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低于60分者不可参加复试。预计4月下旬在我校招生网官网公布。

(2)外国语(英语、法语二选一,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长3小时)。外国语成绩不计入总分,但成绩低于50分者不可进入复试。外国语科目考试时间暂定于2024年5月进行。

(3)报考学术学位且外国语可免试考生无需参加外国语科目考试。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无需参加外国语科目。

4.复试科目:

(1)业务二: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长3小时);

(2)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满分100分,单科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八、录取

(一)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对有“不诚信”、“不道德”和“违法违纪”行为记录的考生,一经查实,经学校综合研判,实行“一票否决制”。

“申请-考核”考生总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

若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总成绩相同且同分人数大于剩余计划数的,则依次逐项比较以下科目成绩:

专业综合面试、业务课二、业务课一。

(二)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复查,对符合标准者给予注册、取得学籍。

(三)新生中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时,必须交验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若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及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报到者,须凭所在单位证明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为每学年10000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为每学年30000元。如有变动,按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的新标准收取。

九、住宿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中的非上海生源住宿地点如下:

表演系(含音乐剧中心)、导演系、舞台美术系、电影学院、创意学院:昌林路校区(昌林路800号);

戏剧文学系、戏曲学院:莲花路校区(莲花路211号);

所有上海生源均实行走读。

十、其他事项

(一)我校不举办任何辅导班,不提供往年专业试题。

(二)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及报考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直至学籍。

(三)考生报考类别有两种: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人事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只能报考定向就业类别;人事关系离开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只能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若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和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协议。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若被我校录取,我校需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

拟报定向培养的考生须将报名情况充分告知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并征得其同意后报考。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定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如招生单位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则由招生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补充并公布相关办法。

十一、违纪处罚

对在报名或全程遴选过程中存在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279

学校名称:上海戏剧学院

学校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630号

邮 编:200040

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488077

咨询邮箱:sxyanzhao@163.com

监督电话:021-62495375

网址:https://zs.sta.edu.cn(进入招生网首页后点击“博士研究生招生”栏目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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