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

2024-10-10 15:09:48来源:网络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其中包括:报名基本条件、招生专业与研究方向、网上报名等相关内容,有报考意向的考生可以来了解一下。

国际关系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申请-考核制”。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4年。大陆考生请按照本说明的要求报名并提交材料,港澳台和留学生考生请参照相关简章要求报名并提交材料。大陆考生、港澳台考生和留学生考生的考核时间、内容、办法按本说明要求执行。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署名),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3.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科研能力、专业能力及良好的外语水平。

4.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二、招生专业与研究方向

见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北京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校本部)》。

三、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00至12月6日17:00

报名网站: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

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报名费用为每个报考志愿200元,须于规定时间内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等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学院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后,该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我院只允许报考一个志愿。

四、提交报名材料

网报成功后,须将以下材料于2024年12月16日17:00前寄(送)达至我院。

1、北京大学202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2页和第3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本科和硕士(在读)院校出具的正式成绩单原件1;

5、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6、两封专家推荐信,须亲笔签字后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专家须具有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5年内取得且至入学时仍在有效期内的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有效期依英语水平证明的类型具体确定,有效期自入学年的9月1日起向前推算)。考生必须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500分及以上(2020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2)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TEM-8)合格证书(2020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3)托福(IBT)90分及以上(2023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4)雅思(A类)成绩6.5分及以上(2023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5)GRE300分及以上(2020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注:国际关系学院所有招生专业认可的外语语种仅为英语,考生必须提供上述至少一种证明,在此前提下,考生若能提供其他语种的外语水平证明,请将证明复印件随材料一并寄送。

8、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9、其他可以证明自己专业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已发表出版的作品、获奖证书等;

10、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2篇(含)以上发表在全国核心期刊的本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学术论文(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的证书复印件;

11、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人员,须提供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前,定向就业的研究生还应根据学校要求与学院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12、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需提供《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复印件。

以上第1-8项为所有考生必须提供的材料,第9项为所有考生选择提供的材料,第10项为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的材料,第11项为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供的材料,第12项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必须提供的材料。材料不全者不能进入初审。所有材料按上述排序统一用长尾票夹夹好,不要装订。

仅接收邮政速递EMS,其他快递无法接收。申请材料寄(送)至: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见原文链接,邮编100871。快递单上请注

明:“博士生申请材料”。

特别说明:

1)只在网上报名,未邮寄或未按时寄(送)材料者,或只寄(送)材料而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受理。

2)无论是否录取,所有提交的报名材料均不予退还。

3)提交申请材料后不得修改报考类别等信息。

五、材料审核

1.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根据上述报名要求,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者进入下一阶段审核。

2.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将组织招生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对其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根据申请人的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外语水平、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奖励情况、研究计划和专家推荐意见等做出综合评价结论。该结论是申请人能否进入复试的最重要依据。

3.最终按照不超过招生人数300%的比例,预计于3月中下旬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六、复试

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材料,供本院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如本院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考生须按照本院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复试。

国际关系学院预计于3月中下旬组织专业复试。复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分析能力、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未来研究设想,以及在政治学与国际关系领域的英语能力等。具体安排请考生关注学院网站通知(www.sis.pku.edu.cn)。

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者,还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科目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录取

学院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查通过后将予以公示。

申请人的初审和复试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未于本年度规定时间内参加初审、复试者,不予录取。

已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学院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已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转档与就业

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入学校,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相关手续。人事档案按规定转入我校的博士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人事档案转入。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不提供住宿、不提供公费医疗,不负责就业,毕业后应回原工作单位或自谋职业;若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由于原工作单位被撤销、合并等原因造成其不能回原工作单位者,由学生自谋职业。

十、违规处理

1.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信息、其它报考信息以及提交资料等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申请)、录取等资格。

2.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我校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生工作。违反规定的,学校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信息公开与监督机制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国际关系学院将通过学院网站(www.sis.pku.edu.cn)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对招生环节中出现的异议,申请人可以向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出,学院将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请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查。

十二、其他事宜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住宿安排等事项,按照北京大学的统一规定执行。

2.港澳台生、留学生请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招生信息。

3.申请人应及时关注学院发布、发送的相关文件、通知,因申请人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4.考生对考核过程和结果如果存在疑问,可以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及邮箱见原文链接。

5.若上级部门在2025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学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6.本招生说明内容均由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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