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航2016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考博招生简章

2015-10-12 17:05:44来源:网络

  上述材料(含A\B\C\D)请使用A4纸张按顺序打印(复印),并于2015年10月21日之前寄(或送)至: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交通学院402,邮政编码100191,联系人段老师,联系电话010-82339923 。

  注意:如快递申请材料请用EMS或顺风快递,寄(送)纸质版材料到达时间请避开国庆假期时间(10月1日-10月7日)。

  其中汇总表(D)还需发送电子版至邮箱:duanbin@buaa.edu.cn。(注意:邮件主题请按照“2016博士考核-姓名-硕士学校-申请专业(代码)-导师姓名”的格式填写)。

  考生须确保所填信息的真实、完整和正确,如果出现信息填写错误,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2、资格审查

  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通过考生的外语水平证书、本科及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攻读博士期间科学研究计划等材料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做出综合评价,给出考生的外国语、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三门初试成绩(百分制,单科低于60分即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选。

  3、综合考核

  学院可以采取笔试、实验与面试等单独或结合的方式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行全面深入的考核。综合考核满分为300分。面试专家组由五人(含)以上的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录取

  学院应根据“申请考核制”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报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

  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招收的博士生,提交档案材料、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工作与普通招考博士生同时进行。

  五、公示、复议和监督

  1、考核过程公示。学院网站上开辟专栏,公示本学院“申请考核制”的申请条件、资格审查结果、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综合考核方案以及所有参加综合考核考生的初试成绩、综合考核成绩和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录取结果公示。学院上报“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由招生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3、复议制度。学院在网站公布联系电话和邮箱,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监察处已在网站公布各自的监督电话,受理考生投诉,及时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

  1、不符合申请考核条件的考生,可照常报名参加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2、“申请考核制”报名成功后,报名费不再退还。资格审核未通过和未被录取的申请者可再次报名参加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但需要再次缴纳报名费。

  3、所有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4、本实施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010-82339923

  电子邮箱:duanbin@bua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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