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大动物医学院2016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简章

2015-10-14 16:51:50来源:网络

  三、复核

  1.时间:2016年3-4月。

  2.以系(基础兽医学、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为单位进行复核工作。各系成立学科考核小组,小组成员至少5人,系主任担任考核小组组长,负责考核工作。

  3.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和招生指标的导师均需参与考核工作。

  4.考核内容

  笔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40%):

  (1)学科专业知识与研究动态掌握能力:包括专业基础知识、专业能力的考查。主要考核申请人对所学学科宏观专业知识、研究动态和研究方法等的掌握能力。由学科考核小组成员命题,采用笔试方式,考核时间不少于90分钟;由学科考核小组统一阅卷评分。按100分计,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专业英文文献阅读能力:考核申请人对专业英文文献的阅读和理解能力,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具体考核方式由学科考核小组制定。按100分计,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面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60%):

  (1)研究工作陈述:申请人对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科研工作进行陈述(采用PPT形式),每位申请人20分钟,其中陈述10分钟,回答问题10分钟,学科考核小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占考核总成绩的30% 。

  (2)综合素质: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科研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培养潜质和心理素质等进行考核,采用考核小组提问和申请人回答的方式。对每位申请人的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学科考核小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占考核总成绩的20%。

  对申请人综合素质的考核可以与申请人研究工作陈述一并进行。

  (3)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占考核总成绩的10%。

  考核总成绩:

  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按百分制换算。学科考核小组依据申请人的考核总成绩,按其报考的研究方向或意向导师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列。

  四、录取

  (一)录取原则

  1.采取双向选择的原则,加大导师对申请人的选拔力度。

  2.申请人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核总成绩均不低于60分才具备被录取资格。

  3.导师依据申请人的考核成绩和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的申请人。

  4.若某一研究方向或导师无生源或申请人考核成绩不合格,可以从相近的研究方向或报考其他导师的剩余生源中进行调剂;若无意向的调剂生源,其招生指标由学院统一协调和重新安排。

  (二)确定拟录取名单与公示

  各系主任将考核成绩及录取意向名单上报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经审核后确定拟录取申请人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同时公示申请人的主要申请材料。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五、监督机制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学院及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与考核工作。监督小组由5名成员组成,组长由学院分党委书记或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其他分党委委员及当年不招生的教师组成。经查证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申请人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

  举报电话:010-62733321

  六、其他

  1.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其他事宜均按照《中国农业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3.本实施方案由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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