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0-19 17:06:41来源:网络

  五、报考者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真实填写个人信息,对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者,不论何

  时,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报名日期及地点 我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考试每年分为春季和秋季两次,其中春季招生仅接收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秋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同时接收本校硕博连读考生: 春季招生:报名时间:2015年9月16日~2015年10月8日(仅限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 秋季招生: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2016年3月15日(双休日、假期除外,函报3月10日截止) 报名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110办公室

  七、报 名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入博士报名,先申请网报ID号(请牢记自己的报名号),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考信息,上传与报名表相同的电子版照片,下载并填写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及其它表格。

  2.考生填写完有关表格,向我校研招办提交下列材料: 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登记表; ⑵两份专家推荐信; ⑶硕士阶段课程学习/进修成绩单(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⑷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原件); ⑸应届本科生、在校硕士生学生证复印件; ⑹同等学力考生还应送交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全文(附刊物原件)或获奖证书,并提供报考导师的认定意见; ⑺已获得硕士学位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证认证报告。(学位证认证报告网址:http://cqv.chinadegrees.cn/cn/,咨询电话:010-82379480);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认证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硕博连读考生、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硕士研究生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直博生需提供本科阶段的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认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咨询电话:010-82199588)。 ⑻申请审核制考生除向我办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申请审核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详细摘要和目录);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以及招生学院所要求的各种材料。

  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考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及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必须征得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调档、录取的,后果考生自负。

  八、考 试

  1.考试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

  2.考试时间:秋季招生:2016年4月23日~4月24日

  3.初试科目:均为笔试,考试时间3小时。 外国语(科技英语);业务课2门(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者必考政治理论(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准予免试)。

  4.各学科专业均采取差额复试。复试内容一般为专业综合及外语(含听力、口语),复试时间、地点与形式由所报考学院确定。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由所报考学院组织的硕士学位课程考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3小时,考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九、录 取 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等因素,择优录取。录取工作于2016年5月底结束。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所有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将户口和人事档案等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录取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考生,必须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培养协议书,入学前不转户口和人事档案等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十、入学时间 录取考生(春季:2016年3月上旬;秋季:2016年8月)入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考生必须当年入学,不能保留入学资格。

  十一、学费 学校按照国家和陕西省的规定收取学费: 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按照实际在籍年限每生每年10000元。 录取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博生研究生,分四年收取培养费每生64000元,4年后按照实际在籍年限每生每年10000元。

  十二、奖助 依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方案(试行)》文件规定,学校对录取为非定向的全日制在校博士生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和生活,符合条件的博士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1. 奖学金、助学金 奖

  3.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全日制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名额按照当年财政部、教育部下达情况为准。

  4.延长期资助 用于资助达到学校博士学位授予基本要求的第四年在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1600元,最长资助12个月。

  十三、考生须知:为方便您的报考,将博士生招生的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1.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应在报考类别中注明。 2.有关规定: ①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考生,须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②录取为定向培养的博士生均须在领取录取通知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③我校不接收其他单位的调剂考生。 3.有关我校博士生招生导师、报名考试、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信息请留意: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xidian.edu.cn/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信息网: http://yz.xidian.edu.cn

  十四、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701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 邮 编:710071 E-mail:yjsh@xidian.edu.cn 联系电话:(029)88203489 传 真:(029)88201947 联系部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常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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