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2-08 17:13:56来源:网络

  2.考生原籍在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等地区,或者是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等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3.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审核同意报考。

  4.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五)在高校取得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具体录取条件由各相关研究所确定。

  (六)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3.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七)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秋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15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等类别之一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在“普通招考”类别中报名,进入系统后在考试方式栏中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应届生应按“普通招考”类别报考。网上报名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系统中的“网报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在规定期限向生态环境中心研究生部寄送下列书面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考生签字处务必签字确认);

  (2)2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的推荐书(推荐书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区下载)。请推荐专家将推荐书封入信封并签字确认后寄给考生本人,由考生本人将推荐书与其他报考材料一起寄到生态环境中心研究生部。

  (3)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秋季入学博士的三年制应届硕士生,需提供至少有五学期注册盖章的的学生证注册页复印件(两年制应届硕士生,至少应完整注册三个学期),并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境外留学人员学位认证复印件;

  (6)报名费150元人民币

  (7)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审核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空表可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区下载)。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按本简章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及报考单位的要求提交其它有关材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8号 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生态楼106室

  联系人:冯娟老师 邮编:100085 电话:010-62849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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