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2-14 15:31:39来源:网络

  (3)“申请-考核制”资格审查

  “申请-考核制”考生在网上报名完成后,除了提交“现场确认”所需材料,还须向所报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送达以下申请资料,通过审核后,方能参加考试:

  ①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详细摘要与目录;

  ②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③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或体检不合格者,一经发现将随时视情况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且5 年内不接受其报考,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相关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可在考试前5天左右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五、入学考试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1.初试

  初试方式分为学校组织考试和二级招生单位组织考试。考试科目包括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具体考试科目见重庆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后)。

  (1)学校组织考试科目(考试时间:2018年3月24日上午9:00——12:00):

  外国语(仅针对公开招考考生,包括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

  (2)学院组织考试科目(具体安排时间和地点请各考生于2018年3月起关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信息,并主动与报考学院联系咨询):

  外国语(仅针对“申请-考核制”考生);

  专业基础课(针对公开招考和申请-考核制考生);

  专业课(针对公开招考和申请-考核制考生);

  2.复试

  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组织考生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1)学术水平考查。

  学院成立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将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各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体检。

  我校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对考生进行体检。

  复试体检在我校A区、B区或虎溪校区校医院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六、招生录取

  1.为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实行指导教师招生总数限额制度。学校将综合考虑各类形式考生理论考试(或考核)成绩和专业综合能力考试成绩,统筹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限额择优录取。请各考生酌情选报指导教师,具体情况咨询所报考学院。

  2.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3.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和学校研究生院培养办请假说明。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我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

  4.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5.新生报到后,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培养费与普通奖助金

  2018年录取的博士生培养费收费标准按教育部及重庆市的相关文件执行。

  非定向培养博士生可申请学业奖学金,并享受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的助学金(助学金资助年限按实际就读学年且不超过四年计算)。定向培养博士生按合同执行。

  八、信息公开公示

  1.由各学院按有关要求,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qu.edu.cn/)上公示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各院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的成绩)等信息。

  2.由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qu.edu.cn/)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

  1. 招生专业目录中,指导教师姓名前加“*”者为兼职导师。

  2.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也未委托任何其他机构进行研究生招生工作,请不要向其他机构和个人打款,谨防上当。

  3.重庆大学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告、通知、拟录取名单公示等信息仅发布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qu.edu.cn/)上,其它网站发布的关于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的信息均非由我校发布。

  4.报考期间,我校除了收取考试报名费用,不会有任何其他形式的费用产生,请广大考生悉知,避免上当受骗。

  十一、招生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1. 学院联系方式:详见重庆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3-65102374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 重庆大学A区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400030

  3.学校纪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5102317

  重庆大学研招办

附件下载:

报考重庆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x

脱产攻读重庆大学博士研究生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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