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01-02 16:34:21来源:网络

  五.普通招考考试

  入学选拔分为初试、复试二部分。

  1. 初试

  (1) 考试时间: 2018年4月21、22日。具体时间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

  (2) 考试科目:外语、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政治理论课(文科加试“哲学”,理科加试“自然辩证法”科目)。

  2. 复试

  (1) 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复试实行差额制,将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将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申请人应向复试组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以及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和理由等。

  (2) 对于经过初试和复试仍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我校将进一步组织复试。

  六.录取

  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复试及格考生, 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表现,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30%-60%)。复试结束后,同一学院、专业及导师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表现确定考生是否录取。

  七.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学习年限

  博士生入学时间为 2018年 9 月。学习年限:脱产学习学制 3 年,在职学习学制 4 年。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制度

  1.博士研究生学费为每年人民币10000元。

  2.学校对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具体包括:⑴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人民币13000元。

  ⑵学业奖学金:博士新生每生每年人民币10000元,其他年级按学校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进行评选。

  ⑶国家奖学金:博士奖金人民币30000元,每年一次按学校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进行评选。

  ⑷其他奖、助学金及科研实践奖励:根据博士研究生学习、科研及其他情况由学校或学院进行奖励资助。

  详情见《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十.就业

  入学时人事档案没有转入我校的博士生,毕业后回原工作单位或自谋职业。其他博士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十一.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

  如在 2018 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十三. 招生办咨询电话、联系方式:

  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关注意事项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http://master.lnnu.edu.cn )查询;

  咨询热线( 0411 ) 82153737 ;

  办公地点:辽宁师范大学文科一号楼602 室;

  通讯地址: 大连市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 :116029;

  联系人 :兰老师,侯老师;

  Email:lsyj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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