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经济与管理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10-29 16:01:29来源:中科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3、提交纸质材料: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向学院提交下列书面材料,招生办公室将依据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对考生进行准考资格审核,因此考生须于2018年2月1日前将以下报考材料邮寄至经济与管理学院招生办公室(为确保收件,请尽量通过EMS邮政速递或顺风速递进行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收件地址后附。)未按时递交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

  (2)2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书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区下载,由推荐专家填写后寄至报考的研究所或学院招生部门,也可密封后由考生转交);

  (3)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4)境外留学人员学位认证复印件;

  (5)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空表可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区下载)。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按本简章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及报考单位的要求提交其它有关材料。

  4、报考确认,领取准考证

  我院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于报名后随时关注经济与管理学院招生网站的相关通知。

  5、网上报名时,考生应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和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等重要信息。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后一律不得更改相关信息,学校也不再受理修改信息的申请。

  四、普通招考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2、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英语(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两门的业务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3、初试时间: 秋季入学招生考试时间:

  英 语:2018年3月17日 上午8:30~11:30

  业务一:2018年3月17日 下午14:00~17:00

  业务二:2018年3月18日 上午8:30~11:30

  政治理论考试(同等学力加试):2018年3月18日下午14:00~17:00

  4、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课笔试外(在初试时进行),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的科目名称和测试范围以及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5、复试的时间、内容和方式会在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格检查

  体检由学院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由各研究所或学院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六、录取和入学注册

  1、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含面试成绩,以及对考生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初试成绩达不到规定的分数线或复试成绩不及格(即低于百分制的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也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部属于定向培养。

  3、被录取的考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录取单位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无故逾期10个工作日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七、收费及待遇

  2018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的所有博士研究生全面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同时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国家计划内非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2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同上。

  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的,入学时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

  八、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主要实行全日制的培养方式。

  1、博士生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2、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3、通过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直博生,学制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九、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其它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学院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院不承担责任。

  2、硕博连读转博的考核和录取,按照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通知的有关规定进行。

  3、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招生专栏查阅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信息。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截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联系单位: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0号 7号楼110室

  邮政编码:100190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82680678

  网 址:www.mscas.ac.cn

  邮 箱:liuhy@uca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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