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药学院2019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简章

2018-10-30 15:51:30来源: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六、综合考核

  药学院 2019 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

  于 2019 年 1 月上旬进行,采取全部面试方式。综合考核由

  外国语(100 分)、专业基础(100 分)、专业综合(100 分)和综合能力(300 分)四个部分组成,总分 600 分。学院根据相近二级学科方向组成若干个不少于 5 人的考核小组,对考生的外语水平、理论基础、学术兴趣、研究潜力、创新能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 60 分钟,其中 20 分钟 PPT 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科研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等。

  七、录取与调剂

  1、面试成绩为考生的总成绩,分学科方向分导师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2、面试成绩低于 36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各学科专业遵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

  名单。

  4、综合考核合格但未能在所报学科录取者,可视情况向

  相近学科申请调剂。

  5、如学院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近学科考生的调剂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院的申请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及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参加综合考核。

  八、学费及奖助金

  博士研究生的学费及奖助金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药学院办公室邓老师

  地址:中山大学药学院 109 室,邮编:510006

  电话:020-39943009

  邮箱:dengh5@mail.sysu.edu.cn




附件下载:中山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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