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江苏)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10-31 14:18:57来源: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

  2.复试(综合考核)

  普通招考复试拟安排在初试后3日内进行。

  (二)以硕博(本硕博)连读方式、申请-审核制报考博士生入学考试包括资格审核、材料审核以及综合考核(复试)等。

  硕博(本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考生复试(综合考核)拟安排在2019年1月进行,具体安排详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公告。

  复试(综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择优录取。

  (二)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和申请-审核制“技术创新型”除外)。

  1.“非定向就业”考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调转手续,经审查合格,发给录取通知书。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2.“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前,我校须和考生及其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合同书,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在职考生在报名时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技术创新型”除外)。

  (四)正式录取通知书拟于2019年7月发放,录取考生于2019年秋季入学。

  七、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1万元/生·学年。

  (二)助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博士生每生每年1.5万元。

  (三)奖学金: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以参加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评定,评定按照国家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每生每年3万元。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其中,优秀创新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奖励标准每生每学年4万元,且免获奖者当学年学费;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8万元;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2万元。

  (四)学校设有“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及研究生导师配套提高生活补贴制度,多渠道提高研究生待遇。

  八、专项招生计划

  (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考生,招生名额2人,不接收汉族考生报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初试前将加盖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公章的考生登记表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准考。

  (二)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招生计划以当年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具体招生办法及安排另行公布。

  (三)创建一流学科博士生专项指标

  2019年我校继续安排专项指标约20名,支持地球科学、化学、材料科学创建ESI一流学科。以ESI专项指标录取的博士生,具体招生条件和要求另行公布。

  九、其他说明

  (一)我校每位博导每年的招生名额有限,请务必在报名前与拟报考导师联系,并经该导师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招生目录中各学院拟招生数不含“少数民族骨干人才”等国家专项计划和“创建一流学科博士生专项指标”等我校专项计划名额。

  (五)申请-审核制考生,材料初审未通过的,仍可以普通招考方式参加考试。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1号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21116

  咨询电话:0516-83590333

  传真号码:0516-83590333

  网址:http://yjsb.cum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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