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学院2019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简章

2018-11-05 11:04:29来源: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学院

  四、资格审查

  (一)报考材料审查

  学院组织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对考生网上填报信息和提交的各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如发现考生材料不全或不实,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已交报名考试费及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二)综合素质考核名单确定

  考生递交申请材料后,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报考资格审核情况,对其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进行初步筛选,提出资格审核意见,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及时公布。进入综合素质考核阶段的考生可提出调整报考导师的意愿,在尊重报考导师、调剂导师及学院意见的基础上,学院报研究生院审批。

  五、综合素质考核

  (一)外国语水平考核

  符合学校要求的英语考试成绩证明或在英语国家、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证明(参见二.(二))可免试外国语水平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其他考生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外国语水平笔试考核。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

  (二)基础水平测试

  学院根据软件工程学科培养目标要求及高层次优秀人才选拔标准,对通过资格审核和外国语水平考核的考生进行基础水平测试。材料审核专家组结合考生学术研究经历、学科综述与研究设想、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论文目录、详细摘要和主要成果)、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授权专利、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按照学院制定的申请材料审核评分标准,给出对应成绩及书面评价,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

  (三)学科专业能力考核

  学院对进入综合素质考核名单的考生进行学科专业能力考核。学科考核小组通过对申请考核的考生撰写、提交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科综述(参见三(二)11)进行考评,主要测试考生的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知识结构及学术研究能力等。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

  (四)学科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考核专家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考生答辩与综合面试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学术兴趣、创新能力、创新意识、研究潜质等。

  综合能力面试过程包括考生陈述和面试组提问两个环节,由学科考核小组负责进行,其中考生陈述不得少于20分钟,面试组提问不得少于10分钟,面试总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

  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素质考核的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综合素质考核阶段涉及的登记表、试卷等原始材料由学院妥善保存至该博士研究生毕业,以备相关部门核查;

  2.综合素质考核阶段所有考核环节必须全程录像、录音;

  3.学科综合考核专家组应对每位考生的面试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详细记录,做出评语及成绩;

  4.专家组对考生考核结果要有明确意见,对考生考核结果负责;

  5.综合素质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应提前5天以上在学院主页公布。

  六、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学院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申请材料及网上填报信息逐一进行复核与审查。

  (二)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名额情况,参照考生的综合考核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结果及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并对博士研究生录取结果负责。

  (三)学院提出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制定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信息公开的办法,准确、规范、充分、及时的公开相关信息。主要内容有:

  (一)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在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细则》。

  (二)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

  在学院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三)拟录取名单

  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考生的考生编号、姓名、专业、各项考核成绩,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

  八、监督机制

  为确保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维护考生利益,学院设立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实行监督巡视,规范博士招生工作,制定《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保证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透明,加强对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在招生和选拔录取工作中行为的监督,提高其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规范选拔考核程序,加强对考核过程的监管,对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学院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010-51687348,邮箱:rjxyyjs@bjtu.edu.cn。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等),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今后的招生资格。

  九、时间安排

  (一)报名与缴费

  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6 日至 2019 年 1 月 7 日。考生按照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页中的“博士招生”系统进行报名并缴费,报名考试费 200 元,交费方式为网上支付。 报名网址: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主页(http://gs.njtu.edu.cn/cms/zszt/ )—— 信息系统——“博士招生”。

  (二)提交申请材料

  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7日。考生务必在学院规定时间内邮寄(送)报考材料。学院将按照教育部及学校、学院的相关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要求者或因个人原因未能将报考材料及时送达者,将取消报考资格。

  申请材料提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学院逸夫楼西814;邮编:100044;电话:010-51687348;收件人:薛老师(邮寄材料请使用EMS快递邮寄)。

  (三)资格审核

  学院将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于2019年1月公布在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学院网站。

  (四)综合素质考核

  学院将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期间,考生务必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最后学历证书、最后学位证书、学生证(应届硕士毕业生)、英语成绩等报考材料原件,到学院进行核查,具体时间安排将及时公布在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学院网站。

  (五)拟录取名单

  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将于2019年3月,公布在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学院网站。

  十、本办法自2019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实施,由软件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学院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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