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12-20 15:42:24来源:网络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其中包括:学制、招生规模、招生方式、报考条件等相关内容,有报考意向的考生可以来了解一下。

注:此版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中,如有与教育部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具有相关工程技术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组织实施高水平工程技术项目等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工程精神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

二、学制

普通招考学制4年,硕博连读(含硕士阶段)为5年。

三、学习方式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四、招生规模

2025年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当年下达计划为准。

五、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分为普通招、硕博连读,其中普通招考采取“申请-考核”制和硕士推免的形式进行选拔。

六、报考条件

(一)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应届考生须在入学前获得国家承认硕士学位,往届考生须已获得国家承认硕士学位;持国(境)外大学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截止入学当年的8月31日)。

5.英语基础较好,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CET4≥550或CET6≥425;

(2)IELTS≥5.5或TOEFL≥80;

(3)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含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共同一作,须排序第一);

(4)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学位并通过教育部认证;

(5)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成绩≥60分(面向硕博连读、硕士推免);

科研能力强、学术成果特别优秀的,经学院认定、学校审核可适当降低要求。

6.所读硕士学位专业与申请博士学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7.符合所报考学院的其他学术条件和要求。

8.以“申请-考核”制方式申请的考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较为突出的、与申请学科专业紧密相关的研究能力,近3年至少有1项代表性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学术专著、研究课题、科研奖励等,其中学术论文须正式发表或在线发表),成果计算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当次博士研究生报名结束前。

9.以硕士推免方式申请的考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选拔对象为全日制应届毕业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2)具有较为突出的、与申请学科紧密相关的研究能力,近3年至少有1项代表性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学术专著、研究课题、科研奖励等,其中学术论文须正式发表或在线发表),成果计算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当次博士研究生报名结束前;

(3)已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学位课成绩优良。

10.以硕博连读方式申请的考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选拔对象为我校在读二年级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学术兴趣较强、发展潜力较大;

(3)已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学位课成绩优良。

(二)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人员除满足以上1、2、3、4、6、7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原则上应来自大型企业、重要科研院所,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其所在单位承担的国家重大科研、重大工程等项目中担任技术骨干或管理骨干,具有成为领军人才潜质。同等条件下,近五年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或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项的考生优先。

注:以上各项论文成果要求:发表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国际期刊预警名单》上的学术成果不被认定(《国际期刊预警名单》以学术成果投稿日期之前发布的为准)

七、报名和提交材料

网上报名时间:硕博连读、硕士推免,2024年12月11日—12月31日;申请-考核,2024年12月11日—2025年1月11日。

具体要求请查看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考生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素颜证件照、缴纳报名费,并按时寄送相关材料。

八、考核

1.材料审核

招生学院成立审核小组,按照学校考核办法和学院实施细则等要求,对每位申请者的报考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条件审核,拟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候选人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后报研究生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入围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在网上公布。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在复试阶段进行。综合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学术兴趣、外国语听说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具体安排由招生学院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研究生院和招生学院网站公布的相关通知。

九、录取

1.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整体素质,经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择优录取。

2.全日制非定向考生须在拟录取公示后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未通过档案审核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十、入学报到

1.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向学校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经批准后方为有效,请假期限为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作放弃入学资格。具体入学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中的相关说明为准。

2.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3.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前置学历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或弄虚作假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学费、培养校区和住宿情况

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按照每生每学年1万元收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按照每生全程12万元收取。各专业学费最终以物价部门最后批准为准。

我校各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地点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下沙校区(地址: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1158号),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校统一安排住宿。

十二、奖助政策

学校面向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企业专项奖学金、助研助管助教津贴、助学贷款、入学绿色通道等奖助项目,奖助额度高、奖助体系完善,旨在提高研究生在校待遇,以鼓励、帮助研究生更好地成长成才。

十三、其他

1.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申请程序,或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若发生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博士生产生问题而造成考生不能报名、考试、录取、入学、就读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若考生提交信息不实、提交报考材料不全、报考材料寄送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等,则报名无效。

2.学校博士招生相关信息通过研究生院和学院网站发布,请关注相关通知。

3.博士生导师介绍、学位点介绍,请查看各招生学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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