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2-14 17:25:25来源:网络

  13、港澳台考生还需提交护照、台胞证复印件,并下载填写《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请从本院研究生部网站上下载填写)。

  14、境外考生还需提交护照、HSK证书复印件,并下载填写《外国留学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请从本院研究生部网站上下载填写)。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把报考人送交的材料提交给相应学科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各学科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根据《上海音乐学院关于研究生入学考试资格审查的规定》对报考人所提交的论文和作品进行专业方面的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给准考证,准考证请于考前自取。

  (八)报考费用

  报考费250元;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费400元;境外学生报考费600元。

  (九)考试日期

  同等学力加试:2016年3月16日(周三)、17日(周四)【注:同等学力加试后,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同等学力人员名单,准予合格者参加当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初试:2016年3月19日(周六)~3月21日(周一)

  公布复试考生名单:2016年3月24日(周四)下午

  复试及体检:2016年3月25日(周五)~26日(周六)

  (十)考试地点

  报考上海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到上海音乐学院本部参加考试,届时将在院内公告具体考场安排。

  (十一)考试科目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的笔试科目:

  1、英、德、法、日语任选一门(含听力测试,境外学生不考外语)

  2、专业主课(见附录一)

  3、专业基础课两门(见附录一)

  复试为口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学习阶段的研究计划,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同时进行外国语口语测试。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约为30分钟左右。

  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前须加试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的具体科目详见附录一。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十二)录取原则

  参照预分名额方案,并根据笔试及面试成绩, 结合资格审查结果,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情况,择优录取。

  (十三)学习期间待遇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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