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09-20 11:29:03来源:网络

  2.体检

  通过资格审核并领取准考证后至南京师大仙林校区校医院体检(请勿饮酒,饮食清淡)。

  3.学院报到

  体检后考生至报考学院报到,接受学院相关报考资格审核,了解学院相关考核的安排。

  报考高校辅导员专项及教育博士的考生至学院报到时还须提交科研与业绩成果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三、考核

  (一)普通考试

  1.初试

  (1)初试科目:外国语(初试科目①)、专业基础课(初试科目②)及专业方向课(初试科目③),各科目满分100分。

  (2)外国语及专业基础课由学校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2018年3月10日,考试地点为我校仙林校区学海楼。外国语为合格考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3)专业方向课由学院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2018年3月11日,具体考试方式及时间地点由各学院安排。

  2.复试

  (1)复试时间:2018年3月11日(部分学院或专业有可能因特殊情况延迟至3月12日。报考高校辅导员专项考生的复试于初试后一个月左右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见各报考学院安排。

  (3)复试内容:

  ①学术水平考查。由复试工作小组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

  ②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心理健康及诚实守信等方面。

  综合以上考查,同时参考考生的科研成果及报考材料,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成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基础课成绩×35%+专业方向课成绩×25%+面试成绩(含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40%。

  (二)申请-考核

  新闻传播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含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商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科学学院、体育科学学院、环境学院以及思政教师专项和“学校发展计划”博士生专项等以申请-考核招生方式招生。

  具体考核、录取等相关要求详见10月份公布的工作办法及相关学院的招生细则为准。

  (三)硕博连读

  报考硕博连读考生的考核以届时公布的工作办法为准。

  四、录取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初试成绩不合格者、面试成绩不合格者、综合成绩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本人档案于2018年5月31日前存入我校档案馆学生档案室。否则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学制与缴费

  (一)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基本学制为4年),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等中断学习的时间)不超过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年限一般不少于5年(含硕士阶段)。

  (二)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

  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年为1万元;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费标准每生每年为1.2万元。

  六、奖、助学金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两部分组成。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社会资助)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及学生辅导员)岗位助学金,特殊困难救助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非定向博士生每年获得的奖助总额平均达到5万元或以上,具体详见《南京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培养质量的意见》(宁师大〔2016〕6号)和《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意见》。

  七、其它

  (一)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包含硕博连读人数。

  (二)报考“学校发展计划”博士生专项的考生,学校综合考核合格但未入选“学校发展计划”的优秀考生,经导师及学院同意并报研究生院审定,可使用本年度学院招生计划直接录取,导师本年度在学院的招生计划用完则不再接受考生报考。

  (三)人文社科类CSSCI(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入选期刊指CSSCI(2014-2015)来源期刊目录、扩展版来源期刊目录、来源集刊目录;理工科类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指2015-2016年度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收录来源期刊。未尽事宜,按我校相关科研评价与认定规定执行。

  (四)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六)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违纪、作弊或缺考考生的所有考试科目答卷均不予评阅。

  (七)对弄虚作假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等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报名费用不退。

  (九)博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十)招生政策办法如遇调整,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请考生关注相关公告。

  (十一)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新出台相关文件冲突,则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十二) 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十三)解释权归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 址:http://yz.njnu.edu.cn

  邮 编:210023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5891892 85891227(传真)

  监督电话:025-85891893(研招办)025-85891511(监察处)

  附:各学院联系方式

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人

办公电话

(区号:025)

学院网址

01

文学院

李老师

83598528

http://wxy.njnu.edu.cn/

02

新闻与传播学院

张老师

83598863

http://xinchuan.njnu.edu.cn/

03

公共管理学院

柳老师

85898311

http://spa.njnu.edu.cn/

04

法学院

吕老师

83598330

http://law.njnu.edu.cn/

05

商学院

陈老师

85891140

http://sxy.njnu.edu.cn/

06

教育科学学院

黄老师

83598861

http://jky.njnu.edu.cn/

07

外国语学院

单老师

83598557

http://wy.njnu.edu.cn/

08

社会发展学院

柴老师

83598252

http://sfy.njnu.edu.cn/

09

数学科学学院

高老师

85898782

http://math.njnu.edu.cn/

10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张老师

83598305

http://physics.njnu.edu.cn/

11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蒋老师

85891723

http://hky.njnu.edu.cn/

12

生命科学学院

唐老师

85891605

http://sky.njnu.edu.cn/

13

地理科学学院

周老师

85891830

http://dky.njnu.edu.cn/

14

音乐学院

陈老师

83598231

http://music.njnu.edu.cn/

15

体育科学学院

罗老师

85891416

http://tky.njnu.edu.cn/

16

美术学院

许老师

85891835

http://msxy.njnu.edu.cn/

21

国际文化教育学院

王老师

83598371

http://www.lxnjnu.com/

23

心理学院

王老师

83598936

http://xlxy.njnu.edu.cn/

24

马克思主义学院

雷老师

85891815

http://marx.njnu.edu.cn/

25

环境学院

戴老师

85891426

http://env.njnu.edu.cn/

33

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

吕老师

83598330

http://iclms.n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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