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1-07 14:13:39来源:网络

  3.应届硕士生报考须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报考资格审查通过证明,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硕博连读报考还需按《昆明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管理规定》要求提交《昆明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进行资格审查。

  5.“申请-审核制”报考还需提交《昆明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核制”导师考核和推荐意见表》、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等水平证明材料、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在读硕士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公开发表(出版)的学术论文(专著)、自我评价材料、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和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

  6.按规定标准交纳招生考试费用。

  7.外地考生可函报(仅限普通招考)。函报者需在12月20日以前将以上报考材料和报名费寄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考材料不全或报考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办理函报手续。证件、证书可先寄复印件,来校考试前本人带原件进行核实,未进行证件、证书原件核实和本人信息确认者不予参加考试。

  8.体检安排在复试时进行。

  四、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考生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材料和报考条件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核发《准考证》。

  第七章 命题

  第十三条 命题

  1.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所有科目均由学校自行命题,初试阶段考试命题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复试阶段考试命题工作由一级学科所在学院组织进行。

  2.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实行同堂同卷考试,统一考试内容。

  3.“申请-审核制”以材料审核和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第八章 初试与评卷

  第十四条 初试考试

  1.考试科目为三门:英语和两门业务课,业务课考试包含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每门课程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2.应试考生须按照昆明理工大学当年公布的《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考试科目准备考试,若业务课有选考科目的,请注明选择的选考科目代码和名称,不选者由学校研招办指定。

  3.初试分两阶段进行:英语和专业基础课(科目代码为2字开头编码)考试时间安排在初试阶段进行,其成绩作为进入复试的依据;专业课(科目代码为3字开头编码)考试时间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三门课成绩统一计为初试成绩。

  4.初试阶段考试时间:2018年4月14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通知时间为准。《准考证》请考生在考前10天登陆昆明理工大学网站招生信息栏《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凭网报用户名及密码下载打印,学校不再寄发。

  5.初试阶段考试地点由学校研招办统一安排。

  第十五条 评卷

  1.评卷工作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地点集中评阅。

  2.查阅试卷规定。考生本人不准查阅试卷。如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3日内向学校研招办提出书面申请和理由,研招办根据情况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3.入学考试成绩实行网上公布,考生可以上网查询,成绩公布时间一般在4月底左右。

  第九章 复试和录取

  第十六条 复试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博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分数线由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考试成绩情况统一划定。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确定并在网上公布。普通招考与硕博连读执行统一分数线。

  第十七条 复试一般安排在5月下旬左右进行,具体复试时间由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安排,请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主动与报考学院联系,按学院规定时间按时参加复试。复试考生需带齐复试所需身份证、准考证、硕士论文(附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参与科研情况、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自我评价材料等,复试专家小组将对考生以上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审核评估结果作为评定复试成绩和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 体检。体检安排在复试时进行,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按要求参加体检,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到其它医院体检无效。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录取以导师为单元进行。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的录取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初试总分/3)×0.5+复试成绩×0.5。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导师核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专业课(科目代码为3字开头编码)不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在一级学科招生计划允许范围内,复试合格的未录取考生可申请在一级学科内相同或相近学科没有合格考生的其它博士生导师中进行调剂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材料全部转到学校,毕业后按国家就业政策重新就业;需保留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按定向培养录取。

  第二十一条 “申请-审核制”的审核规定和录取要求按当年公布的招生规定和要求执行。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的复试及录取工作具体规定和要求按当年公布的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二十二条 经学校批准同意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正式录取。录取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研招办办理录取相关手续,签订培养协议书。

  第二十三条 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下旬左右寄发。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章 其它

  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1.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研招办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组织进行。考生对考试科目、研究方向、导师、复试和录取等具体事宜有疑问的,请直接与相关学院联系。

  2.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查询和打印、复试和录取等信息和有关通知全部实行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网站招生信息网页发布的招生信息。

  3.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学校声誉。考生申诉和纪检监督联系方式如下:

  (1)学校纪委:电话:0871-65916911,邮箱:xjw@kmust.edu.cn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纪检监察室;邮政编码:650500。

  (2)研究生院党委:电话:0871-65144174、65915648,邮箱:yjsydw_kmust@163.com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党委;邮政编码:650500。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65112931,邮箱:yanzhaoban@163.com,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650500。

  4.我校研究生教育分呈贡、莲华两个校区办学,分布如下:

  莲华校区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学院有:国土资源工程学院、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质量发展研究院。

  呈贡校区地址:昆明市呈贡大学城景明南路727号。学院有:机电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电力工程学院、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交通工程学院、法学院、医学院。

  5.各学院联系方式以《昆明理工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6.昆明理工大学主页:http://www.kmust.edu.cn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规定如有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文件为准,解释权在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广大考生报考昆明理工大学!

附件:昆明理工大学2018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附件下载:《政治审查表》、《专家推荐书》、《体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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